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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抵抗风险的又一道补充屏障——市总工会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暖人心

2020-04-27 08:46:49    来源:    编辑:

记者 刘笑伶  通讯员 刘军

2019年11月,因病住院治疗的臧某拿到了9126元的互助保障金,深切感受到了工会组织的温暖。

臧某是我市一名参加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患病住院职工,出院结算后个人需负担医药费18270元。市总工会互助保险办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了职工互助保险的理赔申报工作,其参加的《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A方案》《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共计赔付保障金9126元,为臧某解决了实际困难。

尽管“全民医保”已经惠及城乡居民,但对于一些职工患者来说,医保之外的自负医疗费用有时仍是一项沉重的负担。职工互助保障就是由全国总工会建立的一种职工补充救助保障体系,缓解职工因患重大疾病、因工伤亡和日常生活中发生意外导致的家庭困难而采取的职工互助互帮保障措施。对纳入统筹的职工个人自负医药费部分实施再次救助保障,以切实减轻患病职工的经济困难。

“平时注入一滴水,难时拥有互助情”。职工互助保障是广大职工自愿参加的一种保费低廉、保障较高、赔付及时、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互助互济活动,是国家基本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我市凡参与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在职职工,只要交纳较低的保险费,便可经社保报销后,个人自负部分按一定比例领取互助保障金。目前,我市职工互助保障分为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A方案、B方案)、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共五类保障计划。青岛市总工会每年拿出3000万元,作为对纳入统筹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制度的职工给予补助,保障计划包括:统筹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75%或85%给予保障金;对基本医计划疗保险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费用的个人负担部分按60%的标准给予保障;对青岛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规定的特药救助、特材救助,在政府救助之后,其个人负担部分按60%标准给予保障。

我市自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以来,经过近20多年的发展,全市共有185个单位,32282名职工,54275人次参加了职工互助保障计划,自2016年以来,有13755人次领取保障金共计12973418元。仅2019年,为4300多名职工支付保障金4404233元。为全面推进“服务型”工会组织建设,市总工会在市中心位置建立了“莱西市职工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其中互助保障服务大厅,配备工作人员4名。2016年开始,互助保障所有业务实现网上全流程审批,全部资金往来均通过银行转账办理,无论是参保单位保费的缴纳,还是职工理赔金的发放,全部通过银行转账完成。

随着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职工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推动了工会服务由“帮扶型”向“普惠型”发展,解决了职工最困难、最担心、最忧心的实际问题,有效解决了患病职工医药费负担,减少职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通过互助保障工作的开展,为广大职工筑起了又一道防护屏障,让广大职工感受到“职工之家”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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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A、B方案:凡已参加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由基层工会组织本单位职工集体参加。50人以上的单位,参加人数不能少于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人数的80%;50人以下的单位,参加人数应达到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费人数的100%。A方案90元,其中青岛市总工会补助30元,单位或职工缴纳60元,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部分的医疗费,按照150元标准给予保障金,一个保障年度只补助一次;统筹一段、二段个人负担部分75%、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的费用60%给予保障金,保障金给付额度最高可达21万元。B方案60元,其中青岛市总工会补助30元,单位或职工缴纳30元,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部分的医疗费,按照150元标准给予保障金,一个保障年度只补助一次;统筹一段、二段个人负担部分85%、保障金给付额度最高可达9万元。

《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在职职工,由基层工会统一组织本单位职工集体参加,其中:50人以下的单位必须100%参加;50人以上的单位参加人数须达到单位职工总人数的80%;女职工每两年花40元/人参加,保障金额6000元,初次确诊患有前述4种疾病(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宫体癌)给予保障金6000元/份。4种疾病中的原位癌给予保障金2000元/份。可参加3份,最多保障18000元。

《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在职职工,由基层工会统一组织本单位职工集体参加,其中:50人以下的单位必须100%参加;50人以上的单位参加人数须达到单位职工总人数的80%;缴费36元/人,保障金额5000元,可参加3份,最多保障15000元。

《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在职职工,由基层工会统一组织本单位职工集体参加,其中:50人以下的单位必须100%参加;50人以上的单位参加人数须达到单位职工总人数的80%;最少缴费26元/人,保障金额20000元,因意外事故导致残疾时,按照不同伤残程度的比例给付保障金,最高可领取20000元/份,可参加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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