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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情况专题询问问答实录

2020-10-21 09:13:51    来源:    编辑:

编者按:9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我市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社会专家,就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安全等问题进行了询问,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就提出的14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回答。现将答问情况摘要刊登如下:

一、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吴耀文询问:

从本次执法检查和近年来我市发生的一些安全事故看,都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薄弱,重生产轻安全,心存侥幸,冒险生产的问题。特别是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下行叠加影响,不少企业面临“招工难、复工难”问题,新招工人没有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教育就上岗,缺乏起码的安全常识,无证上岗、违章作业,安全隐患极大。请问: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强制性教育培训方面,有哪些主要措施?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孙涛回答:

在安全生产强制性教育培训方面,市应急管理局主要做了两方面工作:

(一)加强严格执法检查,倒逼企业主动落实教育培训主体责任。把安全培训执法检查纳入年度执法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检查必查安全培训。凡发生死亡事故的,一律倒查企业培训责任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企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督促指导帮助企业抓好教育培训。一是组织开展全市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程、操作技能和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知识为重点,开展企业全员全岗位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推动企业管理者树立抓安全培训、促安全生产意识,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知识应知必会、安全技能应会必会。此次活动我市共有162家规模以上企业及509家规模以下企业进行了全员培训。共计有31644人参加培训。要求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二是推广使用山东省安全生产智慧培训平台和“学习铸安”APP。为应对当前严峻的防疫形势,我局及时提供了安全生产网络培训课程。组织企业参加“万名企业家复工复产安全网上培训活动”,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各项工作;组织全市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负责人及应用信息平台系统管理员参加每周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网上培训;组织全市118家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参加线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共计有990人参加培训,其中有限空间从业人员有397人。三是召开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现场观摩会。9月5日、9月24日,分别在姜山、开发区召开两场全市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现场观摩会,全市300余家小微企业参加观摩及培训会。现场会充分发挥了标杆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对全市小微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邹新占询问:

目前,我市有持证非煤矿山8处,矿山领域安全隐患不容小视。请问:我市非煤矿山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制度落实情况怎样?对于不规范的非煤矿山企业,监管部门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责令其整改?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再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田会康回答:

目前,我局对非煤矿山企业主要采取日常例行检查、联合巡查、专项整治等方式进行监管:一是按照“一矿一策”原则,主要是利用好政府购买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8家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其中5家露天开采的小型矿山每月检查1次,3家地下开采矿山企业每季度检查1次,主要检查:矿山企业是否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施工生产、是否存在越层越界开采、是否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进行施工。二是联合有关部门定期对矿山安全生产、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扬尘防治等开展联合巡查。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形成合力,对于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责令整改通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产。三是结合2020年度矿业权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工作,对8家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实地核查,该项工作将于10月10日开始,聘请专家参加,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限期进行整改,未能按期整改的企业列入“异常名录”,进行重点监管。今年以来,我局对全市持证非煤矿山企业共派出检查小组13个,出动执法人员44人次,发现安全隐患30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严格审批管理。规范审批程序,严格行政许可,严格控制非煤矿山企业数量。二是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超层越界开采、不按照方案施工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快提高科技管矿水平,完善基础建设,有效提升非煤矿山监管水平。在全市矿山企业特别是露天开采企业布设前端视频监控设备,建设市、镇两级指挥中心,对矿坑及周边重点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实现自动识别、自动预警、自动定位、自动分析、自动推送、自动处置,在最短的时间内准确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实现“人防”到“技防”。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孙涛补充回答:

目前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已全部完成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矿山企业通过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控清单,落实管控措施,排查治理隐患,大大降低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对于不规范的非煤矿山企业,我局严格监管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会诊式”执法检查。对存在的违法行为和隐患依法下达整改指令,并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治理、问题整改和事故预防措施落实到位。

下一步工作,一是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凡不符合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且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以及已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一律依法提请市政府予以关闭。二是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推进双重预防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运行。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三是抓好关键时期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大暴雨天气停产撤人等硬性规定。抓好敏感时段和重大节日安全监管。组织检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刘同光询问:

建筑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作业条件、施工人员等变化较大,施工周期较长,从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到室外配套等,整个工程约有70%为露天作业,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交织叠加,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请问:对施工现场中的这些不安全因素,相关部门采取了哪些预防措施?这些措施的成效如何?下一步将如何加强监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于胜回答: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问题主要集中在基础、主体及装饰装修阶段。在日常监督、专项拉网及季度拉网检查中,一是抓好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施工企业做好公司级、项目级、班级组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二是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围挡设置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式围挡,安装企业门头,设置门卫室把好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三是抓好深基坑、起重机械和高处作业吊篮、脚手架和高大模板、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施工现场重点工段部位和重点环节安全管理。今年以来,我局不断加强日常和季度拉网监督查检查力度,有效保障了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平稳发展,无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下步措施:一是着力强化建筑施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使企业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化、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二是继续抓好建筑施工中安全整治,重点对存在危险性较大的重大危险源、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护等进行重点整治。三是督查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开展危大工程自查自改工作,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力。四是继续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拉网检查、季度拉网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四、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陈忠刚询问:

安全生产在我市一些重点领域比较严峻,据了解,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排在前位的是交通运输领域。请问: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在防范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事故方面,有关部门都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于建波回答:

道路事故多发,除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运输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外,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部分交通道路路况较差,技术等级较低,个别路段存在安全隐患。二是部分道路安全生命防护设施不完善,警示防护作用发挥不够,特别是农村田间路防护设施缺乏。

交通运输局采取多项措施: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十三五”期间,我市累计完成投资14.5亿元,实施农村公路大中修、网化连通及预防性养护613公里,完成危桥改建9座,提升了道路通行畅通水平。二是加大安全生命防护设施投入。2015年以来,共投入资金7200万元,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600多公里。其中2016年底我市在青岛市各区市中率先完成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19年,对全市918处国省道与农村公路、生产路交叉路口的安全隐患全部进行了整治。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对影响道路安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严格处理。2019年以来,共查处“黑出租”77辆、非法网约车194辆、超限车辆1000余辆,卸货30000吨。

五、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陈忠刚询问:

近年来,我市交通运输部门在治超和重点车辆整治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重载货车非法超运问题依然存在,请问: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加强整治?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于建波回答:

采取三项整治措施:一是督促加强源头管理。对石子厂安装监控系统,联合属地政府抓好日常监管。二是开展集中联合整治行动。采取定点治超和流动治超相结合的方式,联合交警等部门加大治超力度,维护路产路权和行车安全。三是探索科技治超。结合国省道改善提升工程,探索推行智能化治超模式。今年将在G308安装不停车检测系统。下一步,将继续在G204、G213等六处重点部位安装不停车检测系统,提高治超科技化水平,确保治理效果。

六、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逄贵松询问: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高层建筑越来越多,相应的电梯数量也越来越多。特别是今年正在开展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改造,电梯的数量会急速增加,据统计,我市现有电梯数量近2000台,公众聚集场所在用电梯300多台,其中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数量接近5%。随着电梯数量逐年增加,电梯故障也会更多。请问:在确保电梯安全运行方面,我市存在哪些突出问题?造成的原因是什么?针对这些突出问题,主管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加强监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刘东回答:

我市电梯安全运行主要涉及4个方面:一是物业公司和部分业主的问题。部分物业公司安全意识淡薄,在建立落实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上有欠缺。有的电梯业主存在用物品阻挡电梯门、客梯载货等不当使用行为,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特别是新交楼房的电梯,因装修野蛮使用电梯,电梯故障频发。二是电梯维保单位的问题。有的维保单位缺少责任心,低价拿下维保合同后,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维保,以修代保,通过过度维修赢利,影响了电梯维保质量。三是电梯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电梯属于特种设备。随着电梯数量的激增,监管的压力与日俱增。四是电梯安全常识宣传普及不够的问题。宣传实际效果还不理想。现场宣传有人数和时间限制,微信公众号受众有局限,比如老人跟小孩这两个群体就覆盖不到,在电梯安全上容易出问题的往往也是这些群体。

下一步,抓好4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电梯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物业公司对电梯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维保单位维保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和落实维保技术规范,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立案查处。二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监察人员培训,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业务交流,鼓励引导公务员考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资格。三是加强电梯安全科普宣传的覆盖面。在继续做好“3.15”、安全生产月、防震减灾日等重要节点宣传外,增加日常定期宣传的频率和覆盖面。定期组织电梯安全“四进”宣传活动,全方位、多渠道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四是加强“电梯安全责任险”的推广普及。发挥保险在电梯安全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电梯安全的管控。计划在今年年底前,电梯安全责任险投保率要超过60%,其中公众聚集场所要实现100%全覆盖。

七、莱西市人大代表王伟华询问:

近年来,国内高层建筑、电影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多发,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极为惨痛。引发火灾事故的原因很多,如违规用电、违章作业,消防设施故障、灭火器材失效或者不足、消防通道不畅、人员自救互救能力不强等等。请问:针对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可能出现的火灾险情,我市做了哪些防范工作?在提升全民防火自救意识和安全素养方面有哪些措施?

市消防救援大队党委书记、教导员孙长征回答:

一是先后3次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专项会议,部署安排全市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今年5月20日,市政府通过了市消防救援大队购置重型水罐消防车、62米高喷消防车、远程供水系统及53米云梯消防车等车辆器材共计1992万元的申请。二是与公安派出所按照职责分工,每年对全市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不少于1次消防监督检查。已建立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的重点单位档案61份,建立单位明白卡61份,开展消防安全熟悉演练56家次。三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全市消防车通道、疏散逃生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等突出问题。目前,已按照标准划立消防车通道和禁停规范化建设50个住宅小区,20家公共建筑。

在提升全民防火自救意识和安全素养方面,主要采取5项措施:一是印发《关于开展消防知识“大喇叭”进社区、进大集、进农村活动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居民住宅(社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二是开展消防“微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KTV、电影院、LED显示屏及楼宇电视向群众发布消防安全信息、消防安全提示标语及消防安全宣传短片。在市广播电视台莱西之声FM100.7,每日上午、下午两个时间段播放消防安全广播提示。截至目前,播放消防安全提示标语及宣传短片5万余次。三是采取上门培训、摆摊设点等方式,深入辖区镇街、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累计走访单位198家,培训2万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四是组织辖区学校师生、家长到消防救援站进行参观学习。已有博文智星幼儿园等12家学校,260余人次到大队参观学习。五是联合本地顺丰速运等平台外卖骑手和快递员成立消防志愿服务队,开展消防安全公益活动。把送餐服务升级为“消防安全知识流动课堂”,免费派送消防安全知识“大餐”。

八、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侯春阳询问:

电动自行车及其衍生出的代步车、助力车等车辆,因其操作简单广受欢迎,现在越来越多的群众出行都选择小型电动车。并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新的业态不断出现,比如使用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走街串巷的快递、外卖,但逆向行驶、闯红灯、高速穿越人行道、斑马线的现象时有发生,且多数人没有佩戴头盔,伤亡率较高。请问:针对这些电动自行车、快递车辆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采取了哪些有效的管理措施?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德强回答:

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管理的现象是当前全部交通管理工作的一个重点和难点。电动自行车管理有以下特点:一是数量增加迅速。二是电动自行车性能差。三是“超标”现象普遍。四是违法行为突出。五是电动车交通事故占比较大。

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健全完善齐抓共管机制。成立了由政法委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治理工作方案。

二是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安全出行。对城区道路路权重新进行分配,对部分路口及路段标线进行改造。对烟台路、青岛路等城市主干道中心线适当调整,把原1.5米的非机动车道宽度,现调为2.7米,给予非机动车更多的路面通行资源,降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的风险。同时,购置了30万张反光条,免费为电动自行车张贴,并在48个重点路口安排高峰岗,大力查纠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三是提高违法成本,加强路面交通秩序整治力度。交警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的各类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倒逼驾驶人对交通法规、安全意识加强认识。组建了46人、20辆摩托车的骑警队,将城区划分为12个网格,专人巡逻,对城区路段形成巡控全覆盖。共规劝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2.2万余起,处罚1900余起。在全市建设了13处教育学习室,对不听劝导的电动车违法驾驶人,通过看录像、抄法规、民警讲解、路口执勤体验等形式集中学习,并书写保证书,目前共接收集中学习人员5600余人。协调保险公司为全市400余辆快递外卖公司电动车和驾驶人办理了强险。

四是推进挂牌登记,强化规范管理。从去年12月份开始,组织对二轮电动自行车进行挂牌登记。我市二轮电动自行车约29.8万辆,已办理挂牌登记28.6万辆,挂牌登记率达96%(因政策原因,2000辆共享电动车暂不挂牌)。挂牌登记过程中,对电动车所有人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安全出行氛围。印发了《致广大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及相关宣传资料40万份向社会面发放,每周组织不少于2次的电视台记者随警采访行动,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和官方微博、微信不间断发布整治信息。集中曝光了2000余起电动车驾驶不文明行为。制作了1000余张电动车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宣传光碟,发放到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向全市171所中小学校发放了10万余份宣传资料。目前电动自行车事故的总起数、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了12.5%、48.1%和50%。

九、莱西市人大代表曲智光询问:

近年来,各地建筑施工领域多次发生涉及塔吊的生产安全事故。塔吊是建筑工地上最常用的一种必不可少的起重设备,这些塔吊如果得不到及时监测和维护,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请问:针对施工工地塔吊的使用安全和日常维护,相关部门怎样监管?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于胜回答:

一是塔吊进场前的安全管理。进入建筑施工现场的塔吊,必须经产权单位进行全面维护保养,经青岛建筑安全设备管理协会终审通过,并进行登记注册,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多塔机作业的,需经我局监督人员审查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根据平面布置图确定的塔机位置,浇筑塔机混凝土基础。二是塔吊安装(拆卸)中的安全管理。塔吊安装前,安装单位要先在青岛市建筑起重机械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经审核通过后,由我局监督人员对塔吊质量、塔吊基础及周边环境等情况进行现场勘验,符合条件后方可进行现场安装。安装(拆卸)作业遇有四级以上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立即停止作业。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三是塔吊使用中的安全管理。塔吊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和升降标准的,要求使用单位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塔吊每使用时间超过一年,检验检测一次,对达到一定使用年限的,要求每半年检测一次。每天对吊钩、吊索和钢丝绳等易损部件进行检查,每周至少一次对各种安全保险装置、限位装置和防护装置进行保养、校验、检修,并做好记录。建立塔吊使用安全技术档案,记录本次设备使用情况。

十、社会专家宫春波询问:

昌隆市场、温州商贸城是市政府引进的商贸项目,曾为我市市场繁荣发展作出贡献。但由于多种原因,现在这两个市场的发展已不跟形势需要,管理较为混乱,安全隐患较多,特别是温州商贸城存在经营、储存、住宿“三合一”现象,安全生产处于无人管理状态。采光塑料板严重老化,遇到大风天气摇摇欲坠,随时有坍塌的可能。市场内外围广告牌锈蚀严重,公共照明器材严重老化,消防器材丢失殆尽,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条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请问:我市在昌隆市场、温州商贸城安全隐患整改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工作重点是什么?

市市场发展中心副主任张仁海回答:

市场发展中心联合住建、应急、消防等部门对昌隆市场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勘察和论证,并于2020年9月底完成对昌隆市场安全隐患部位的全面改造。一是对破损的消防供水管网进行更换。重新铺设了80米的新管道,实现了全天候供水。二是对供电设施老化破损严重的电缆线,供电设施全部换新,指导业户配备了灭火器。三是整改了排水不畅问题。在市场南门新增雨水收集池,安装了大功率强排水泵,对市场内的雨污管道进行了疏通,更换了全部雨箅子;新砌筑了地下排水渠,铺设直径300mm PVC管,安装止回阀,防止雨水回流。

水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郑宏补充回答:

水集街道办事处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一是对商贸城内的安全隐患情况每年开展一次全面摸排,及时要求整改,同时反馈给管理单位;二是通过张贴安全警示公告和逐户发放防火、防电等安全明白纸的形式,对商贸城业主进行安全教育和宣传;三是加强商贸城消防设施建设,在周边安装消防栓4处,加装应急灭火器8组,同时进行消防通道划线;四是为商贸城加装监控系统一套,直接联网办事处的“雪亮工程”。

十一、社会专家宫春波询问:

检查中发现,温州商贸城消防通道被摊位或乱停车辆堵塞,通行不畅,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会因为人员疏散不及时造成伤亡,还会因消防车辆通行不畅、不能及时扑救造成损失扩大,形成火烧连营。请问:针对这类问题,消防部门在指导街道、派出所加强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和监督检查,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方面有什么切实有效的举措?

市消防救援大队党委书记、教导员孙长征回答:

一是每年组织召开各镇街、派出所消防业务专项培训会,落实业务指导机制,加强交流,密切协作,实地联合检查、督导隐患。

二是连续两年提请市消安委印发《关于印发消防监督员派驻镇(街道)工作方案的通知》,组织执法人员派驻镇街,指导镇街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三是结合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立专项小组开展整治行动,协同镇街对商市场进行消防车道划线、保证生命通道畅通,逐门逐户消防宣传教育,张贴发放宣传材料;联合辖区公安派出所对市场经营个体逐一进行隐患清查,建立“一户一策”,督促隐患整改。

下一步工作:一是聘请专家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监督员的业务能力;二是聘请专家对各镇街实地检查,指导网格员开展消防检查,进一步提高基层网格员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水平;三是健全与商务、市场发展等部门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十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赵辉询问:

根据新出台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标准规定,液化气瓶的最长使用年限为8年。目前,使用钢瓶液化气的多以农村居民为主,另外,小饭店、路边烧烤摊、小摊点使用钢瓶液化气的也不在少数,且大多数分散在集贸市场、中小学校和人员较为密集的商业街区周边,部分气瓶已超过使用年限,有的甚至已经使用20多年,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请问:燃气充装站点作为钢瓶液化气管理的源头,相关部门是如何监管的?采取了哪些措施防止这些充装站点给超期的气瓶进行充装?针对农村居民液化气钢瓶到期后不愿更换问题,采取了哪些行之有效的措施?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刘东回答:

关于对燃气充装站点的监管,主要检查4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检查储气罐等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每年对储气罐的安全阀进行1次定期检校;每半年对及压力表进行1次定期校验;每3-6年对站内使用的储气罐、输气压力管道进行1次定期检验。二是检查燃气充装行为是否合规。对充装站点进行不定期抽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对超期、报废、非站点自有钢瓶进行充装等行为。三是检查充装站点作业人员资格。气瓶充装的作业人员需要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燃气充装站点需要配备至少1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四是检查有关计量工具。对站点内液化气钢瓶、充装秤、燃气泄露报警测量装置进行定期校验。

为防止充装站点给超期的气瓶充装,主要做了3方面工作:一是开展定期全覆盖检查。对气瓶充装单位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定期检查和复查,形成工作“闭环”。二是开展不定期重点抽查。针对投诉举报情况,不定期对充装站点进行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罚。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在充装站点现场显著位置张贴公告,明令禁止使用超期、报废和非站点自有钢瓶进行充装,并列明违法后果,形成警示。我市已经出台文件对回收过期钢瓶进行财政补贴。下步,超期钢瓶存量会逐年减少。

针对农村居民液化气钢瓶到期后不愿更换问题,2018年11月,市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下发了《莱西市关于开展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回收置换报废处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废旧气瓶回收、处置、报废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于胜补充回答:

2020年9月,我局对全市35家液化气站发放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与用户签订《供气合同》,明确供、用气双方按照安全生产法相关要求,并由企业对燃气用户进行培训。近年来,我局每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4次以上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燃气经营、使用、储存等环节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5起,责令限期整改33起。

针对农村居民液化气钢瓶到期后不愿更换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开展安全文化进农村、进社区活动,赢得群众理解。在店埠镇太阳城小区中心广场及集市、姜山镇锦绣花苑、三里庄等社区,开展了“安全使用液化气 创建幸福平安”宣传活动,为群众讲解到期钢瓶的危害性。在沽河街道前我乐村开展液化气使用安全普法宣传活动,给村民现场讲解液化气使用安全知识,并入户进行安检,对查出需要更换的部件免费更换,引导广大用户及时更换到期钢瓶。二是强化组织保障,明确补助标准。成立了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报废处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废旧液化石油气瓶回收置换报废处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回收范围和补贴标准等内容进行明确,其中,50公斤废旧气瓶补助45元/只、15公斤及以下气瓶补助25元/只,废旧气瓶报废补助标准为15元/只。三是开展废旧气瓶回收、置换、报废处理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在用的达到报废标准或存在质量问题的液化气钢瓶进行统一回收置换,从源头上消除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事故隐患。截至目前,全市已处置废旧气瓶近1万个,各站回收待报废瓶约1300个,拨付补助资金10.73万元。

十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国才询问:

据了解,目前有4个液化气站未进行升级改造,靠着周边居民、业户过近,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主管部门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整改措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于胜回答:

目前,8月份未通过第三方安全验收的4个液化气站中,望城街道北海油气站、夏格庄利盛液化气站已改造完成,安全距离达到相关标准,10月中旬将出具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未完成改造的南墅镇金峰液化气站、姜山镇红波液化气站,已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后方可重新经营。

下一步,住建局将帮助、督促企业尽快完成升级改造。协调市自然资源局和审批局,尽快完成金峰液化气站相关土地手续,解决无法扩建问题;积极对接姜山镇政府,研究是否可以提供相应土地,将红波液化气站整体迁移。同时,联合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全市液化气站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并抓好跟踪监督。

十四、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马秀杰询问:

社会、学校、家庭年年敲警钟,但中小学生夏季溺水事故还是屡禁不止,如何防范中小学生溺水问题一直是学校、家长、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安全问题。请问:有关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

市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褚光斌回答:

教体局建机制、明责任、强措施,采取“三个三”工作法,学生溺水发生率连续多年呈下降态势。

三个机制: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1次联席会议分析、研判防溺水工作形势,推动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各项目标措施落实到位。2、推行联防联控机制。对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范围内的重点水域,实行了部门对口管理。对散落的沟壑塘坝实行了镇街、村庄分包管理。教育系统落实了“领导班子成员包镇联校、校长包片、中层干部包级部、班主任包班、教师包村”制度。3、严格责任追究机制。市政府和教育部门分别对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得力的有关单位、学校第一时间约谈主要负责人,同时在年终考核中予以扣分。

三项措施:1、全方位排查。每年汛期到来之前,至少组织一次拉网式排查,建立危险水域动态管理台账。每年成立至少3个督查组,对各镇街开展至少3轮防溺水专项督查。2、全时段监管。对重点水域实行镇级专业巡逻、村级专门看护、教师志愿服务相结合监管制度,每年组织3500多人,成立800多支工作队,分区域、不定时进行巡逻监管。3、全领域整治。每年对矿井、水库、建筑深基坑等重点水域和重点部位进行“一对一”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

三项活动:1、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广播、微信、主题班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警示教育。每年暑假,利用垃圾清运车、宣传专车,每天进城下乡、走街串巷,滚动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在全社会营造预防学生溺水的良好氛围。2、培训体验活动。每年暑假联合具有游泳培训资质的企业对中小学生进行游泳培训,增强防溺水基本常识和自救自护基本技能。3、家校沟通活动。定期召开家长会,观看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片,每年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和安全承诺书,教育引导家长切实加强对子女的监管教育,履行好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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