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容市貌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品位,根据《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依法对我市梅山路摊点群进行清理取缔。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缔范围:梅山路两侧。
二、2019年6月24日至6月25日,梅山路现有摊点群自行清理、搬运所有商品和物品,南北两侧的固定门市,自行整改店外经营、乱摆乱放、乱搭乱建等违规行为。
三、2019年6月26日起,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场发展中心、水集街道办事处,对梅山路两侧逾期未自行整改的摊点进行集中清理,禁止任何商贩占道经营,对未整改的固定门市一律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四、原梅山路摊点群经营的业户、农户和广大市民要积极支持配合取缔工作。对妨碍、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莱西市市场发展中心
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