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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综合执法局向“一日游”亮剑

2019-06-12 09:40:30    来源:    编辑:

  通讯员 程显刚
  5月16日,我市首例“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行政处罚诉讼案,经市人民法院审理终结,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至此,该案历时一年,终于尘埃落定。
  据了解,去年6月8日,市综合执法局与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检查旅游市场,查获当事人王某租赁大巴载52名游客去蓬莱“一日游”。经调查,当事人承认未办理从事旅游业务的相关证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构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经营行为。
  该案是市综合执法局查处的首例利用微信、QQ等网络平台组织的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案,历经听证、复议程序,被市政府予以维持处罚决定。《莱西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下达后,当事人以“原告根本不存在行政违法的动机和行为,也不存在实际的行政违法行为”为由向莱西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庭审过程中,法官对违法事实、违法证据、处罚依据、幅度和执法程序等合法有效性进行了严格审查,最终经莱西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理由不足,驳回王某诉讼请求。法庭对莱西市综合执法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92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予以支持。该案的判决对旅游业违法经营者具有强烈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收到处罚一起,教育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市综合执法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旅游市场整治,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备忘录》要求,对严重违法的企业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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