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物价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莱西市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和调整居民用水价格的通知》。根据《通知》,从9月1日起,我市居民用水将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同时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做了调整。
居民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莱西市自来水公司城区管网供水范围内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安装的水表为单位。
根据用量设三档
我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后同时调整居民用水价格,居民用户综合水价由现行每立方米2.45元调整为按三档分阶梯计价,其中水资源费由每立方米0.35元调整为0.40元;污水处理费由现行每立方米0.70元调整为1.00元。阶梯水量按年为计价周期,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居民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44立方米,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30元;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144-204立方米,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4.25元;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204立方米以上,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7.10元。居民阶梯水量每户按4人口计,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年水量基数增加36立方米,具体人数及水量增加的认定程序,由供水企业在制定居民阶梯水价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2016年的阶梯用水量按实际4个月的用水量计算,即第一阶梯用水量不超过48立方米(含),第二阶梯用水量48-68立方米(含),第三阶梯用水量为68立方米以上。
困难家庭享优惠政策
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居民家庭生活用水每户每月用水量6立方米(含6立方米)以内的综合水价由现行的每立方米1.55元提高到每立方米2.45元,超过部分按第一档水价执行。
对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包括部队、学校、托幼、社会福利机构等),不实行阶梯水价,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50元。对目前尚未实现一户一表而无法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居民生活用水,暂不实行阶梯式水价,执行第一阶梯水价;对一年后由于居民用户原因尚未实现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户,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50元。
(高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