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莱西青岛国内视频金融房产教育时尚美食美容健康旅游汽车副刊平安魅力工业环境民生媒体理论

山东提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三步实施时间表

2019-07-05 10:01:42    来源:    编辑:

  近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明确提出了分三步实施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2019年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和省工作平台,2020年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2022年基本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日前,山东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制订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可有效解决随意执法、任性执法等问题,有效防范权力寻租,营造宽松、公平的市场环境。
  从检查频次上看,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严格控制抽查比例,设置抽查比例上限,防止检查过多。一般检查事项要求控制在5%左右。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相关部门结合监管实际,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全面覆盖的原则科学制订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这可以有效解决多头重复检查问题,防范部门之间多头执法、标准冲突、责任扯皮,减轻企业负担。”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健表示。
为厘清责任边界,《实施意见》制订了问责和免责两个清单。
  问责清单主要包括六种情形:未按要求进行抽查检查,造成不良后果的;未依法及时公示抽查检查结果,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不执行或者拖延执行抽查任务的;抽查检查过程中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的;其他依法依规应当追究责任的。
  免责清单主要包括五种情形: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已履行抽查检查职责的;因现有专业技术手段限制不能发现所存在问题的;检查对象发生事故,性质上与执法检查人员的抽查检查不存在因果关系的;因被委托进行检查的专业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导致错误判定或者处理的;其他依法依规不应当追究责任的。   
                         (大众日报)

大家最喜欢看
首页头条
24小时排行榜
  • 微信公众号
  • 微信公众号
备案号: 鲁ICP备15020372号-1|鲁公网安备 37028502160105号Copyright 莱西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