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确定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的措施,支持企业纾困化险、增强发展后劲;部署进一步推动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增加医疗服务供给、促进民生改善。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是支持有市场前景企业缓解债务压力、促进稳增长防风险的重要举措。去年以来债转股已落地超过9000亿元,促进了企业杠杆率下降和经营效益提升。下一步要直面问题、破解难题,着力在债转股增量、扩面、提质上下功夫。一是建立债转股合理定价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实施机构等尽职免责办法,创新债转股方式,扩大债转优先股试点,鼓励对高杠杆优质企业及业务板块优先实施债转股,促进更多项目签约落地。二是完善政策,妥善解决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机构持有债转股股权风险权重较高、占用资本较多问题,多措并举支持其补充资本,允许通过具备条件的交易场所开展转股资产交易,发挥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在债转股中的重要作用。三是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债转股,优化股权结构,依法平等保护社会资本权益。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起设立资管产品并允许保险资金、养老金等投资。探索公募资管产品依法合规参与债转股。鼓励外资入股实施机构。
会议指出,按照建设健康中国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促进社会办医,可以有效增加群众需要的医疗服务供给、更好保障人民健康,也能更大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服务消费潜力。会议确定,一是拓展社会办医空间。政府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允许在职或停薪留职医务人员申办医疗机构。提高审批效率,年底前各地要建立社会办医跨部门联动审批机制。今明两年在北京、上海、沈阳等10个城市开展诊所备案管理试点。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对社会办医在基本医保定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上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使更多社会办医进入基本医保和异地结算定点,带动扩大诊疗量。社会办医可通过划拨、协议出让、租赁等方式取得用地使用权,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在医院等级评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三是支持社会办医与公办医疗机构合作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开展远程医疗协作,共享医学检验、影像等服务。支持社会办医优先承接三级公立医院下转康复、护理等业务。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与社会办医信息系统对接,提供一站式直付结算服务。政府支持向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购买服务,对在社区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的社会办医,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四是完善医疗监管,建立举报投诉和受理机制,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行业终身禁入。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