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至3月份,市民政局组织各镇(街道)集中对登记在册的低保家庭进行重新复核认定。通过集中复核共取消农村低保130户,236人,城镇低保17户,37人。另有53户,126人需进一步核实。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市民政局召开了动员大会,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以镇(街道)为依托,按照“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简化程序”的要求,采取全市统一部署,镇(街道)实施、市民政局逐镇(街道)检查验收、总体把关的工作方法稳步推进。复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严格执行“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工作标准,采取主动上报、核对信息比对和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低保对象的家庭基本情况、经济收入状况进行大排查、大摸底,避免错保、漏保现象发生。对于核查中发现的因退休、死亡、户口转移等需要及时退出低保的人员,因欺骗、隐瞒等方式骗取低保的人员,家庭收入提高后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或实际生活水平高于低保标准的人员,取消其低保资格,同时追回其领取的低保金。对应纳入低保待遇而未纳入低保待遇的困难群众,督促镇(街道)及时上报。
通过集中复核,提高了民政工作透明度,使救助更加公平公正,进一步提升了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水平和扶贫兜底保障能力。
(张少艳 秦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