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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党员干部酒驾零容忍

2017-07-12 15:36:39    来源:    编辑:
 □通讯员 于秀辉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纪意识和法治观念,维护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良好形象,市纪委以“两学一做”学习活动为契机,通过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强化对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涉酒驾、醉驾等违法违纪行的纪律审查。
  协作开展信息排查。协调公安部门及时提供酒驾、醉驾人员名单,积极对接组织和人社部门,对名单中的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筛查,逐一核实涉嫌酒驾“两员”是否党员、是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入党时间、所在党委、行政级别等信息。今年以来,依据公安部门提供的名单,市纪委共筛查涉嫌酒驾“两员”93人,其中醉驾24人。
  明确重申处理意见。与组织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对酒驾、醉驾“两员”的处置办法,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在全市下发。明确了涉嫌醉驾公职人员一律先停职检查,待司法机关判决生效后依规依纪给予党政纪处分,直至开除党籍、公职。涉嫌酒驾公职人员,属市管干部的,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其他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必须在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作检查。其他非机关事业工作人员中的党员酒驾、醉驾的,由所在单位参照对公职人员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严肃处置违纪人员。今年5月,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门牵头,召开了酒驾、醉驾“两员”所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政工科长参加的专题协调会,对涉驾醉驾“两员”处置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市纪委已对19名醉驾人员、4名酒驾市管干部进行了党政纪处分。组织部门已对52名酒驾党员实施了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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