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莱西青岛国内视频金融房产教育时尚美食美容健康旅游汽车副刊平安魅力工业环境民生媒体理论

房地产中介要服务于“去库存”大局

2016-09-02 15:08:55    来源:    编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正文第一句话就是“房地产中介行业是房地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既然如此,房地产中介理所当然要服从“去库存”中心任务,服务于“三去一降一补”工作大局。
  房地产“去库存”的主要内容,就是中央明确的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着手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从需求侧来看,新市民住房需求,大多就是购租并举或先租后购;从供给侧来看,“去库存”的含义就是缓解大部分城市,特别是三四线城市居高不下的存量住房。从上述两方面来看,服务于二手房或存量房交易的房地产中介,既肩负着重要责任,也面临着巨大发展机遇。
  房地产中介要在“去库存”中发挥积极作用,首先是信息透明化,既要交易价格信息公开透明,更要真实房源的公开透明。唯有如此,才能如实传递供需信息,使买卖双方通过真实信息保障自身利益,这也是房地产中介“去污名化”的根本。
  房地产中介积极参与“去库存”,政府的公共服务也要跟得上。特别是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要按中央要求,全面推进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房屋成交价格和租金定期发布制度。房地产主管部门须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加强房屋成交价格和租金监测、发布,推动房地产中介“走正道”,以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房地产中介参与“去库存”,也需要开发商充分认识租售并举的新阶段特征。近年来,一二手房之间的市场联动越来越紧密,客源在新房与二手房之间的转换越来越频繁,房产中介手中潜在的客源价值越来越大,是一手楼盘“去库存”的重要力量。一些开发商支付给房产经纪人的佣金明显高于二手房交易,这种做法值得鼓励。
  必须强调的是,“去库存”与“去杠杆”是高度统一的,以“加杠杆”来“去库存”,无异于饮鸩止渴。此次七部门通知,再次对房地产中介的金融活动加以严格规范。房地产中介只有守住信息的中介、交易的撮合人本分,才能防止房地产交易非理性因素的放大,使住房供给与居住需求“配对”,而非与投机需求“错配”,把库存从开发商手里转嫁到社会上。
大家最喜欢看
首页头条
24小时排行榜
  • 微信公众号
  • 微信公众号
备案号: 鲁ICP备15020372号-1|鲁公网安备 37028502160105号Copyright 莱西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