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莱西青岛国内视频金融房产教育时尚美食美容健康旅游汽车副刊平安魅力工业环境民生媒体理论

电动车“不走寻常路”——危险!

2020-06-05 09:23:05    来源:    编辑:

部分电动车驾驶人,因利用电动车轻巧方便,行驶在机动车道上,穿梭在机动车流中间,不但与机动车抢路,速度还很快,还有行人逆行,给交通安全埋下隐患。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也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在南京路上,电动车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在北京路上,行人骑电动车逆行。

大家最喜欢看
首页头条
24小时排行榜
  • 微信公众号
  • 微信公众号
备案号: 鲁ICP备15020372号-1|鲁公网安备 37028502160105号Copyright 莱西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