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市内主要媒体设立“民情速递”专栏,通过电话和电子邮箱征集线索,市委宣传部将按照工作流程认真抓好问题督办,并根据问题办理进展情况组织媒体进行跟踪报道。
一、征集内容
1、工作和生活中遇到了堵点、痛点、难点问题;
2、发现的服务便民化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3、遇到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乱执法问题;
4、发现各类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突发性或蕴含安全风险隐患问题;
5、在项目建设、企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征集方式
1、 市广播电视台:
电话:88460778
电子邮箱:lxgdsjt@qq.com
2、市新闻中心:
电话:58821761
电子邮箱:a88470000@163.com
3、半岛都市报社莱西站:
电话:15092243277,83961002
电子邮箱:476677807@qq.com
4、大众网莱西新闻中心:
电话:15689961158
电子邮箱:ysyb77@126.com
5、掌上莱西(微信公众号):
电话:88498977
电子邮箱:1969928396@qq.com
6、莱西在线网:
电话:13964209800
电子邮箱:378680827@qq.com
翡翠城百合苑门面房经营不规范现象已限期整改
一、反映问题
济南路翡翠城西区南门(华盛苑)属于百合苑的两栋临济南路的楼房,一楼全部将住房改成门面出租。晚上饭店烧烤,油烟味儿很浓噪音很大,给楼上住户带来严重困扰并存在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处理一下。
二、办理情况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水集中队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落实,经调查该处饭店存在店外经营,执法人员当即对当事人宣讲了《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并对其占路经营物品依法进行了先行登记证据保全。同时对饭店油烟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三日内自行整改。下步执法人员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如限期内未能自行整改,将依据《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依法进行处置。
长岛路与黄海路路口占路经营已整改
一、反映问题
长岛路和黄海路十字路口南,路东路西的水果摊摆到了人行道和盲道上,行人被迫从机动车道走。行政执法大队过来时搬走,走了再搬出来,希望相关部门解决。
二、办理情况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水集中队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落实,经落实位于黄海路与威海路中间的长岛路路段共有三家水果店面,分别是“莱西市微利鲜果批发行”“莱西市小孙鲜果园”“莱西市诚馨鲜果坊”,三家店面均有不同程度的占路经营。
执法人员立即对三家店面的占路经营进行清理,并对三家店主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相关店主自行整改了占路经营行为。下步执法人员将加大对该路段的巡查力度,重点巡查这三家水果店,若这三家水果店不听劝阻,再次占路经营,执法人员将依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法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