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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市民群众的一封信

2018-11-24 16:48:19    来源:    编辑:

 尊敬的市民朋友:

近年来,饲养犬只的家庭越来越多,给我们带来了精神慰藉,增添了生活情趣,犬只已经成为我们社会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员。但是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如:遛犬不系犬绳、犬吠噪音扰民不制止、犬粪污染环境不清理,甚至发生犬只咬人伤人事件等,极大地破坏了城市环境,影响了周围其他市民的正常生活和公共安全。为使我们的家园更美丽,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养犬朋友从自我做起,从身边每一件养犬小事做起,共同营造和谐健康的人居环境。
一、树立文明养犬意识。《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已于2016年颁布实施,请广大养犬朋友积极加以关注,不断了解文明养犬规定,学习文明养犬知识,树立文明养犬意识,并在广大养犬朋友们之间广泛宣传、相互提醒,在全社会树立文明养犬新风,营造文明养犬氛围。
二、践行文明养犬行为。携犬出户时,应当随身携带养犬证件,为犬只佩带犬牌、束牵引带,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乘坐电梯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为犬只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外出遛犬时要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不得随意践踏草坪、花坛,不占用公共设施,要随身备好小铲子(或硬纸板)和塑料袋,随时清理自己爱犬的粪便,并妥善处置,保持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要和谐邻里,避免纠纷,自觉接受邻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当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防止扰民现象发生。
三、遵守合法养犬规定。广大养犬朋友应依法主动办理养犬登记和安全免疫手续,真正爱护自己豢养的犬只,不随意遗弃、丢弃,不放任、驱使犬只伤害他人;不携犬进入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医疗机构诊疗场所、教育机构办学场所以及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海水浴场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
文明养犬是我们个人素质的综合体现,也是城市文明的具体象征。争做文明养犬人、创造人犬和谐相处的美好家园,是我们每名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文明养犬,为打造“洁序净美”的城市环境做出应有贡献。
                莱西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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