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个工作日到15分钟,根据青岛市发布的《关于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模式改革的实施意见》,3月30日,我市开始在全市推广个体工商户“当场申报、当场发照”的简易登记模式。
当天,在城区市场监管所内,来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解女士根据工作人员提示,把身份证放在阅读机上,阅读机提取基本信息后生成申请表,解女士在申请表和承诺书上签字后,便拿到营业执照,整个过程不到15分钟。
相关改革措施实施后,首先使得登记流程简便快捷。申请人无需提前准备和填写表格,只需携带身份证到窗口直接办理,登记时限压缩80%以上,可极大方便群众;其次,最大程度降低创业成本。通过取消名称预先核准,简化登记材料,节约了申请人的时间成本以及多趟往返的费用、拍摄照片的费用、身份证复印的费用等等,降低创业成本;第三,有效提升审批效能。申请人在窗口口述、工作人员录入,可以充分沟通,有效避免了以往申请人自行准备材料,因不符合要求需要修改或退换,从而产生误解和不满,提高了群众满意度;第四,有效促进诚信经营。为了落实简易登记,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各市场监管所统一安装了22台身份证读取器。通过加装身份证读取器,可以方便实现申请人身份证信息导入和直接输出打印功能,可以有效减少利用虚假身份信息骗取登记的情况,有利于提高社会诚信度。第五,简化登记环节,实行“独任登记制”,即原来的受理、审核和发照的几人几个环节,今后整合为由一人负责一个环节到底,当场受理、当场核准、当场发照。
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模式改革,将惠及全市4.6万个体工商户,极大的提升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
同时提醒市民,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模式包括几种例外情况:
*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还需提供相关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 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项目,但涉及后置审批项目的,申请人需要在现场签署《双告知承诺书》;
* 受他人委托办理的,代理人还需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 港澳台居民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仍按照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