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全面落实服务莱西建设14条意见和完善法律监督体系为两大工作主线,积极开展“突出问题破解年”攻坚行动,共办结司法救助案件21件,救助金额30万元,被评为青岛市优秀基层党组织。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班子成员发挥头雁作用,以上率下推动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扎实开展举报线索核查,对12批42件举报线索全部查结。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确定“助力民营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助力未成年人保护”等七个专项攻坚行动,结合扫黑除恶向十大重点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公开宣告送达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深化拓展“莱西经验”,精心培育“党旗高扬,检徽闪耀”党建品牌,积极争创全省基层党建示范院。被评为青岛市优秀基层党组织,一名干警被表彰为“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围绕中心大局,精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通民营企业控告申诉“绿色通道”。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20条检察意见,量身定制“检察菜单”,编发印制“我为群众办实事检察菜单之服务乡村振兴篇”宣传手册,将服务乡村振兴的举措以“菜单”形式呈现给基层干部群众。成立检察官服务乡村振兴宣讲团,在各镇街开展系列巡回宣讲,目前已为南墅镇、马连庄镇500多名干部群众开展法治讲座。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回头看”专项活动,对所有群众来信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三个月实体性答复两个“百分百”。将司法救助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目前,共办结司法救助案件21件,救助金额30万元。
坚持固强补弱,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90.03%。为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探索实践轻微刑事案件不必经过起诉、审判等环节,在起诉前达到案结、事了、人和,打造服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莱西样板”。目前,已经促成23件24人达成刑事和解,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84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1件,办理了青岛市首例公证执行领域虚假诉讼监督案。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2件。充分发挥“河长湖长+检察长”机制作用,联合市水利局在青岛市检察系统率先举行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积极探索运用诉前磋商程序,对因违法取土破坏大沽河河段堤防的情况及时介入,仅用15天就督促相关部门及时修复,实现了诉前保护公益的最佳司法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