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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状”帮忙

2020-12-24 09:17:37    来源:莱西市情    编辑:张珠容

很多年前,童三梅在医院门口捡了一个女婴,见孩子可怜,便把她养在家里。可是童三梅已经有自己的孩子了,不符合收养女婴的条件,更不能帮她上户口。眼看着孩子到了要上学的年纪,童三梅急得团团转,她咨询了很多专家,也向媒体求助,但碍于法律,事情始终无法解决。正当她束手无策时,有位热心的律师找到了她,说自己能帮她解决问题。
       童三梅吃惊不已:“法律都不允许的事情,你能有什么办法?”律师笑着说:“这你就不用操心了,回去准备准备,等着派出所通知你上户口吧。”
       随后,律师作为孩子的代理律师,以孩子的口吻写下了一纸诉状。诉状上说:我从小被童女士收养,可她现在却要抛弃我,我实在没办法,只能将她告上法庭。法院受理之后,立刻着手调查,并最终判定:孩子无亲无友,又由童三梅一手带大,所以童三梅必须收养这个孩子。有了这份判决书,领养手续就顺利办好了,户口也能顺利地解决了。
       很多时候,我们容易被常规思维束缚住,陷入困境时,不妨试着打破常规,甚至反其道而行之,或许就能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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