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总第3154期 >2023-05-31编印

女子为“爱”办卡被判刑
刊发日期:2023-05-31 阅读次数: 作者:卢雷  语音阅读:

  莱西融媒5月30日讯 “爱情诚可贵,守法第一位;若为自由故,底线要守住。不要在所谓朋友的花言巧语下让自己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这是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后,办案检察官对涉案犯罪嫌疑人姜某某的告诫。

  犯罪嫌疑人姜某某是吉林省长白山市某大学的学生。2021年12月初,姜某某与闵某某相识,谈起了恋爱,并在长白山市一起租房同居。

  一段时间后,闵某某忽悠姜某某说,有个办银行卡能赚钱花的活动 ,只要给对方提供银行卡、U盾和手机卡,500万元额度的银行卡能赚2万元好处费,20万元额度的银行卡能赚4千元好处费,银行卡就供转账走流水用。出于对男朋友的信任,姜某某办理了一张中国农业银行的银行卡并在柜台开通了网上银行、申请了U盾,闵某某也办理了一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银行卡。

  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姜某某,跟随闵某某从长白山市坐火车到了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三饶镇,二人将银行卡、密码、U盾及手机卡卖给上家。闵某某获利2万元,姜某某获利4000元。卖完卡后,闵某某便不辞而别,与姜某某分手,至今杳无音信。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因一名受骗的莱西人举报,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将姜某某抓获,姜某某对售卖银行卡获利的行为供认不讳。经查实,姜某某的银行卡被用于接收违法资金共计人民币290万余元,查实涉及电信网络诈骗资金共计人民币110余万元。市人民检察院以姜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其提起公诉,4月23日,市人民法院以姜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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