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莱西融媒12月22日讯 为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今年以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持续推进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执法帮扶工作,形成管理闭环,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事前”提前介入,避免环境隐患。将审批与执法相结合,在建设项目上会审批前,执法人员提前介入,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是否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是否存在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避免环境隐患,为“事中、事后”监管奠定基础。
“事中”抓住重点,专项检查推进。依据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及时开展“事中”执法监管,采取专项检查、专题检查等模式,深入了解项目建设运行情况以及企业对环保“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噪音、固体废弃物等环境问题依法依规加强监管,确保建设项目环境监管不缺位、不滞后,切实做到管得住、管得好、出实效。
“事后”执法帮扶,强化日常监管。深入现场,持续开展对企业建设项目的执法帮扶检查,掌握项目建设与生产过程中产排污环节、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等内容,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违法违规企业坚决查处,形成环境保护高压态势,强化企业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