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莱西融媒11月17日讯 日前,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胡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对其余22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自2020年6月起,31名犯罪嫌疑人骗取失业保险金共计人民币100余万元。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侦查过程中,因涉案人数众多、证据体系繁杂,市检察院指派业务骨干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由于在办案过程中,仍有部分失业保险金处于持续发放状态,为及时挽回国家损失,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同步介入案件,在调查核实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及时责令退回、即时停发,并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确保“应停尽停”和“应退尽退”。截至目前,冒领的失业保险金基本全部追回。
经全面审查、综合考量,案中胡某、张某等9人明知他人不符合失业保险政策申报条件,主导实施虚构合同、隐瞒真相,协助办理相关申报手续的犯罪行为,抽取佣金谋利,通过中介、微信等手段开展业务推广,社会影响恶劣,且涉案金额均达到追诉标准,市检察院依法决定对9人提起公诉。另外22名犯罪嫌疑人,因参与诈骗失业保险金数额较少,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主观恶性不大,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本着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经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市检察院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向他们公开宣告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从法、理、情的角度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深刻法治教育。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失业保险金监管漏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监管机制,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