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 ,河头店镇通过建立“1+3+4+2”一体化运行体系,系统推进新村党委与党群服务中心一体化运行,助推新村高质量融合发展。
河头店镇在每个新村成立1个一体化运行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成员由新村指导员和新村“两委”干部组成,每月定期召开2次,采取“4+N”的方式开展“现场议事”,“4”即联审新村重大事项、评查信访矛盾、集中学习和开展为民服务4项动作,“N”即下辖各自然村开展自选动作,议事决策更加规范。
针对一体化运行实施意见,河头店镇健全3项村级财务管理。通过建立村级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级财务规范运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计划性。简化程序,预算实施情况每月向新村一体化运行联席会议汇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预算外事项在新村指导员和纪检组织监督下,严格按照程序实行“一事一议”。
规范4项服务标准。除将人社等40余项业务下放至党群服务中心以外,还将印章使用等统筹纳入一体化运行服务标准内,同步设立农村农技咨询、医疗咨询等窗口,群众无需跑远路就可享受“家门口”的服务。每个一体化运行党群服务中心新设立值班服务岗和驻村工作岗,落实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与村干部集中办公、轮流坐班等制度,确保群众随时能找得到人、办得了事。推行为民服务代办机制,每个一体化运行党群服务中心确定1名“民事代办员”,确保办事群众办事有效率、有着落。充分发挥新村及各自然村作为落实下沉一线主阵地的作用,第一时间收集解决群众诉求。建立星级评价平台,畅通服务投诉渠道,每月随机抽取办理事项对来办事群众进行回访,并考核打分。
把强化村级一体化运行目标的落实作为推进基层工作重要抓手,建立重点承诺事项考核常态化、承诺结果运用2项考评机制。依据考核结果,对考核“优秀”的新村指导员在职务和职级晋升方面优先考虑,同步建立不合格新村指导员调整制度,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作风差、群众意见强烈的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