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视点总第2972期 >2022-07-05编印

​“终于可以安心接收房子了”
刊发日期:2022-07-05 阅读次数: 作者:莱西市情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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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一下线就来了现场了解情况,约谈物业公司要求他们按规定收取物业费。”7月2日,水集街道市民周先生正兴冲冲地进行收房准备工作。

    原来半年前,在河畔嘉园小区购置了一套商品房的他在咨询收房事宜时,被告知需要预交一年的物业费。“我觉得不合理但自己也不懂具体规定就这么拖着了。然后6月29日偶然看到《行风在线》在直播,就试着打了电话,结果当天下午问题就解决了。”周先生边说边对市市场监管局的办事效率竖起大拇指。

    “法规明确规定:经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同意,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预收物业公共服务费,但预收时间不得超过半年。”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意味着强制预收物业费属于违法行为,“所以如果身边有此类现象发生,一定要立即向市市场监管局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