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关注总第2898期 >2022-01-01编印

疫情防控政策明白纸
(2021年12月30日)
刊发日期:2022-01-01 阅读次数: 作者:莱西市情  语音阅读:

       一、重点人员防控要求

  (一)入境返莱人员

  1.强化报备审查与远端指导。落实属地、单位、社区和家庭“四方责任”,用人单位或入境人员亲属等提前3天向社区报备,用人单位和居住地社区充分告知疫情防控政策,指导入境返莱人员在登机前48小时在我驻外使馆指定或认可机构进行核酸和抗体“双检测”,凭登机前48小时“双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阴性证明和抗体阳性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证明)向驻外使领馆申办健康码。

  2.做好入境人员健康管理。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从口岸入境、检疫、核酸检测、转运分流、隔离观察到居家健康监测等全流程闭环管理。

  严格落实入境人员的“14+7+7”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健康监测),入境第1天(海关)和集中隔离第3天、第7天、第13天、第14天进行5次核酸检测。

      (1)在第一入境点完成14天集中隔离后,7天之内的入莱返莱人员。

  省外口岸入境人员结束14天集中隔离入莱的,抵达莱西市集中服务点后立即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使用两种不同的试剂),其中1次为“三采双检”(鼻、咽、痰三种标本,使用两种不同的试剂),检测阴性者进行居家健康监测至解除隔离后的第7天,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省内其他口岸入境人员目的地为莱西的,闭环管理至莱西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次核酸检测(第2天和第7天)。

  对完成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入境人员,继续进行7天健康监测,并在入境后第28天对其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管理不到位或不具备条件的,应实行集中隔离。

      (2)在第一入境点完成14天隔离后,在莱西市外停留超过7天不满14天的入莱人员:抵达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继续进行健康监测至入境后第28天,并对其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

      (3)在第一入境点完成14天隔离后,在莱西市外停留超过14天后返回的:不再对健康管理和检测作出要求。

  (二)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入莱人员

  1.报备要求。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入莱返莱人员,抵达目的地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申报个人信息、抵达时间、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信息。

  2.分类落实健康管理。

      (1)六类高风险人员闭环管理。高风险人员包括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与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的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人员暂缓入莱。确需入莱的,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执行健康管理至抵达后14天,并在随访后的前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对与六类高风险人员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共同生活、工作的家属和同事等开展1次核酸检测。

        (3)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入莱,确需入莱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三)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

  1.市内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严格闭环管理

        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排查明确高风险岗位人员范围,并做好登记造册。对入境口岸通道、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集中监管专仓作业人员等高风险岗位人员每隔1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对集中监管专仓其他人员、冷链企业从业人员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对与以上未闭环管理人员共同生活的家属每周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根据疫情风险变化,适当扩大重点区域和人员核酸筛查范围。原则上元旦春节期间高风险岗位人员不脱离闭环。

  2.市外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入莱返莱要求

        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包括定点医院和普通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哨点)、标本采样、实验室检测等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机场、港口等口岸区域与入境人员或货物及其他物品(垃圾等)有直接接触的服务保障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集中监管专仓工作人员等(下同)。市外高风险人员尽量避免入莱,确需入莱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居)报备,纳入当地防控管理。

  (四)国内非疫情重点地区的省外入莱人员

自外省(市、自治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回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重点场所防控要求

  (一)做好医疗机构疫情防控

  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按照《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要求,采取网格化方式规划设置发热门诊,进一步发挥发热门诊“哨点”作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所有儿童专科医院做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24小时开诊,不得自行取消设置或擅自关闭发热门诊,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指导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对其流行病学史有关情况的真实性签署承诺书。发热门诊患者全部留观闭环管理,4—6小时内予以反馈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反馈前不得离开。规范做好隔离人员诊疗服务。严格执行院感管理制度规范。严格陪护和探视管理,定点医院不探视、不陪护;非定点医院病区严格门禁管理,严禁探视,非必须不陪护,确需陪护的,要固定陪护人员,不得交叉陪护。统筹保障患者基本医疗需求。

  (二)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合理安排元旦寒假放假。加强留校师生管理服务。对留校师生员工实行体温“一日三检两报告”、外出报备和核酸检测定期抽检制度。严格学校冷链食品安全管理,持续落实食堂涉冷链食品人员定期检测要求。生源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为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师生员工可暂时留校。强化假期值班值守。每天安排1名党政负责同志带班带岗、疫情防控人员执勤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时通过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平台上报信息。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师生员工入校一律检测体温并查验健康绿码,外来人员非必要不入校,确须入校的要查验身份、实名登记,体温超过37.3℃或健康码为黄码红码人员一律不准入校。做好春季开学准备。驻莱高校可要求学生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

  (三)做好其他重点环节和场所疫情防控

  1.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组织保障

  交通运输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省防指相关要求,按照引导错峰出行、降低旅途风险、加强人员防护的原则,细化落实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信息登记、设置隔离区等措施,适时增加交通运输场站和交通工具通风消毒频次,持续推进客运一线服务人员疫苗“应接尽接”和定期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落实健康码全国“一码通行”。

  2.强化其他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

  要严格落实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民宿、学校、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养老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单位常态化防控工作,督促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强化健康监测和核酸抽检,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工作人员、来访人员应佩戴口罩,落实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措施,对场所内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要做好清洁消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避免发生场所内聚集性疫情。

  落实餐饮单位防控责任,常备防疫用品,员工佩戴口罩,严格扫码测温,倡导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

  旅游景区和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及时疏导客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旅游景区分类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工作。强化旅游景区的饮水、食品和环境卫生工作,保证群众旅游活动正常进行,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人员出行管控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倡导员工减少不必要出行,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

  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高校或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可要求学生或务工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或返岗。

  要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对有中高风险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四、核酸检测要求

  按照《山东省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方案》(鲁指办发〔2021〕169号)和《青岛市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青指办发〔2021〕523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重点人员、重点场所与环境的“应检尽检”,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

  五、会议、活动防控要求

  (一)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要遵循“谁举办、谁负责”和“一会一案”原则,压实活动主办方、举办地主体责任,应当控制参加人数,并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详细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严格按规定提前21个工作日(遇特殊情况,应至少提前14个工作日报审;若低于14个工作日报审的,指挥部将不予审批,责令其取消会议活动或者延期举行)进行审批,50人以上跨区域会议还需开展全体参会人员和会务保障人员核酸检测,100人以上跨区域会议报青岛市委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公安、交通、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职责落实防控措施,严防活动期间发生疫情。

  (二)合理控制家庭聚集活动

  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莱西市疾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