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市应急管理局将定期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本期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类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是预防生产事故的发生,是保证劳动者在生产过程的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措施,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 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被检查单位:山东万信食品有限公司
10月28日,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该企业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李某某、丁某某、代某某)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针对该公司此项违法行为,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于当日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及时督促该企业对上述三名从业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