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降低燃放爆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莱西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以及社会各界的意愿,于2021年9月22日通过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并于2022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禁放令”发布,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如何划定?违反禁放规定会有怎样的处罚?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
记者: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如何划定?
负责人:以深圳路与G308交界处为起点,沿G308顺时针方向→苏州路→上海东路与苏州路交界沿洙河→威海支路→G204→滨河东路→南京南路→龙口东路→深圳路。
记者:禁放区域外还有哪些不得燃放的场所?
负责人:还包括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机场、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老年人休养场所;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林地、绿地等重点防火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场所。
记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哪些具体要求?
负责人:禁放区域及场所内,禁止燃放、生产、销售、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及场所外,禁止销售或者燃放拉炮、摔炮、砸炮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期间,全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时段以公告预警信息为准。
记者:违反禁放规定会有怎样的处罚?
负责人:对违反以上禁放规定,非法燃放、生产、销售、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希望广大群众响应号召,不参与非法燃放、生产、销售、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不为上述活动提供场所和便利条件,积极改变传统观念,文明欢度节日、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等活动,共同保护碧水蓝天,为建设美丽平安莱西贡献每个人的力量。广大市民如果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和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及线索,请及时拨打110电话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