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底,青岛路派出所连续接到2起电动车被盗报警,迅速组织警力展开侦查。
通过对现场及周边进行一系列走访调查工作,民警发现这2起案件系同一名年轻男子所为。随后,民警便围绕嫌疑男子的行踪展开进一步调查追踪。7月30日下午4时许,民警追查至威海路一酒吧,当场将这名嫌疑男子抓获。
后经审查得知,嫌疑男子系黑龙江省人胡某鹏(27岁),2018年11月因犯盗窃罪被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20年1月刑满释放。后来,胡某鹏来到我市城区的一家酒吧上班,工作之余他又犯了之前的“老毛病”,趁下班休息之机先后盗窃了2辆没有上防盗锁的电动车(1辆电锁钥匙未拔),其中一辆用于自己代步,另一辆则以180元价格卖给了废品收购点。
根据胡某鹏的供述,民警立即行动,将2辆被盗的电动车全部予以追回。目前,胡某鹏因涉嫌盗窃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