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视点总第2806期 >2021-07-20编印

解决人口落户头等大事
刊发日期:2021-07-20 阅读次数: 作者:莱西市情  语音阅读:

       市民对城镇落户、夫妻投靠落户、新生儿落户等问题尤为关注,这些问题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市公安局对相关政策作出解答。

●市民留言:外来人口怎样落户?

答复:根据莱西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我市已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政策。在我市申报居住登记并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一个月,就可申请将本人户口迁入现居住地的城镇社区集体户。

●市民留言:申请办理夫妻投靠落户有什么条件?

答复: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被投靠人在农村具有宅基地使用权和户籍登记,投靠人在农村实际居住,可以申请办理夫妻投靠落户。若符合以上条件,可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市民留言:孩子出生证明信息有误的怎么给孩子落户口?

答复: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父母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申报出生登记,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出生医学证明》信息有误的,需到《出生医学证明》发放部门重新更换信息正确的《出生医学证明》,再为孩子办理随父母出生登记落户。

●市民留言:户口本、身份证的出生年月错了如何更改?

答复:经辖区派出所查询原始户籍档案,与实际出生日期相符,可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更正。

●市民留言:现在可以正常办理护照吗?

答复:因疫情原因,自2020年2月2日起,山东省暂停了非紧急事由的护照办理,公民非必要、非紧急暂停办理出入境证件。如有出国留学、公司派遣、出国劳务等情况需要加急办理护照的,可到出入境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市民留言:将房子租给外地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复:需携带房权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备案登记;有流动人口租住的,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流动人口入住后24小时内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基本情况,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属地派出所报告,督促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也可以通过互联网自行申报。流动人口终止居住的,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自流动人口离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属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