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人民医院门口,行人冒着生命危险翻越马路中间隔离护栏,翻栏者轻车熟路,旁观者则是提心吊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在道路护栏面前“显身手”,不是勇士,而是“不文明人”、是“违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