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动自行车因其方便快捷受到不少市民的青睐。在我市大街小巷、主次干道,常常能看到电动自行车骑行者疾驰而过的身影,而乱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等行为也给交通秩序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

烟台路电动车闯红灯。
任性违法让人头疼
7月8日,记者走访我市多条道路发现,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在黄岛路,一名外卖小哥面对红灯仍旧疾驰而过;在威海路,一市民骑着电动自行车逆行;在琴岛路和上海东路,有数辆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记者注意到,特别是上下班高峰,很多电动自行车“不走寻常路”,不仅抢道、占道行驶,甚至横冲直撞闯红灯“霸道”而行。
“闯红灯的人总有一种侥幸心理,认为没有车敢撞我,于是就闯得多了,成了习惯。”正在等红绿灯的市民李先生无奈地说,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频繁的原因还是安全意识淡薄。
“很多非机动车车主自以为对面来车会让行,但如果对面来车也抱以这种想法呢?事故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市交警大队烟台路中队中队长赵先军表示,一些大型车辆存在视觉盲区,电动自行车如果不按道行驶,进入大车的视觉盲区,很容易引发碰撞甚至碾压等交通事故。

琴岛路电动车违法载人。
随意载人或将违法
“以前只听说过三轮车不让载人,没想到连电动自行车都不能载人。”关于逆行和闯红灯很多人都了解,但是电动自行车不能违规载人这点有很多人并不了解。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按照一人驾驶设计,搭载成人或多名儿童会增加车身重量,使得车辆操控性能降低,遇上紧急情况,惯性加大,极易因刹车不及造成事故。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其中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燃油助力车或者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我市关于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主要采取劝导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现场开具简易程序,对于拒绝缴纳罚款的行为,暂时扣留其非机动车。
安全意识淡薄才是最大的安全隐患
董言纯
电动自行车随意横穿马路,乱闯红灯,不按规定道路行驶、逆行,违法载人,不管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造成了恶劣影响。这些行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已经屡见不鲜,也从侧面凸显出部分人的安全意识淡薄。
首先在于有相当一部分车主骑车不管不顾。闯红灯的人总有一种侥幸心理,认为没有车敢撞我,于是就闯得多了,成了习惯。说到底,还是部分市民的素质没跟上,没有养成红灯停,绿灯行的好习惯。第一次闯红灯肯定是小心翼翼,生怕出事,但是第二次第三次胆子越来越大,内心越来越松懈,就会形成许多乱象。其次是监督惩戒机制不到位。可以看到,在没有交警执勤的路段违法行为明显增多。交警面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采取劝导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但多数情况下重宣导、轻处罚,导致很多人觉得违法成本很低从而不放在心上。
要避免和减少此类违法现象,一方面驾驶人要提高自身素质,消灭侥幸心理,多学习道路交通规则和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另一方面要有重点、用重典,展开整治。要凭严明的法律、严厉的执法,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搭载多人、不按道行驶、乱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社会志愿工作者、交警等要共同监督,加强惩戒和宣传教育,碰到这种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要严格处罚。
治理电动车出行乱象,归根到底是为了城市长远良性发展,保障民众生命安全及出行便利。文明出行,让电动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把交通事故降到最低,是对自己、对家人、对他人,更是对社会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