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要闻总第2742期 >2021-03-24编印

食用农产品持“证”上市
刊发日期:2021-03-24 阅读次数: 作者:吴雪松  语音阅读:

       为强化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市研究出台了《莱西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将蔬菜、水果、畜禽(活畜活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5类食用农产品全部纳入试行范围,并于2020年2月14日起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试行以来,市农业农村局把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作为保障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的有效抓手,通过强化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主体的培训教育、现场指导、名录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截至3月中旬,全市已实施合格证的主体有977家,开具合格证92000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255903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全面试行,实现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由产品监管向主体监管的重大转变,开创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