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市调整增加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退休待遇,此次增加和补发的退休待遇已全部随今年2月养老金发放到位。本次调整人员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建国前老工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标准为:抗日战争时期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6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10元;本次增加的待遇,作为计发1至3个月生活补贴的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