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要闻总第2738期 >2021-03-17编印

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提高
刊发日期:2021-03-17 阅读次数: 作者:任伟华 尉鹏飞  语音阅读:

       为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面提高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实现我市与山东省救助保障水平一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遗属补助由每人每月1125元提高到1231.5元,离休人员遗属补助由每人每月1462.5元提高到1600.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