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综合总第2718期 >2021-02-04编印

市自然资源局
拆除违法用地21宗
刊发日期:2021-02-04 阅读次数: 作者:李学  语音阅读:

       1月31日,市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会同马连庄镇相关部门经摸排调查取证后,依法拆除马连庄镇彭格庄自然村新增的400多平方米乱占耕地违建,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自去年7月以来,我市持续严厉打击各类土地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六个严禁”和“八不准”,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统筹协调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积极完善落实自然资源执法责任机制,对自然资源违法问题严重的镇街,采取挂牌督办、约谈、考核扣分等综合监管措施,并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制度,层层压实责任。与此同时,积极做好与各镇街、农业农村、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对接,依法依规保障项目用地,将重点对2021年农村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强占多占、巧立名目违反“一户一宅”规定,以及公益类和产业类项目不符合规划占用耕地的,一律依法拆除,并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自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已拆除违法用地21宗,面积397.7亩,复耕土地284.85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