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要闻总第2705期 >2021-01-15编印

让农民吃上财产权“定心丸”
刊发日期:2021-01-15 阅读次数: 作者:宋婧  语音阅读: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产权基础;是建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基本内容。
  日前,市自然资源局选取平林院自然村作为试点,顺利开启了我市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为进一步夯实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基础,要兼顾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改革完善宅基地制度等土地制度改革、不动产统一登记建设的实际需要,因地制宜确定调查方法和精度,避免政策“一刀切”,以化解矛盾、应发尽发为原则,在登记发证工作中切实保护群众合法利益。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要摸清农村范围内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底数,建立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实现农村房、地调查的同步开展和调查成果的统一管理,实现对农村地籍调查成果的图形、属性、档案等信息的一体化存储、管理与应用,与日后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建设有效衔接。
  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让房子土地有了“身份证”,要把确权登记发证做细做好,让农民吃上财产权“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