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最低生活保障线提高,自2020年10月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调整了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确保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政策落到实处。标准调整后,在职及退休人员遗属补助调整到每人每月1125元,离休人员遗属补助调整到每人每月146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