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综合总第2686期 >2020-12-15编印

市委编办
围绕“四个坚持”开展机构编制工作
刊发日期:2020-12-15 阅读次数: 作者:于登文 李松艳  语音阅读:

       市委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四个突出”,全面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开展。
        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将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生命线,从机构职能上将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推动各类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更加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需要。在12处镇(街)设立党建工作办公室,增强基层党务工作力量。
       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着眼于完善机构职能体系,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狠抓“三定”规定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部门内部职责、业务有机融合,优化职能配置,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效益原则。机构编制增、减、撤、并前,加强事前调研,进行严格审核,力求精简、效能。强化事中事后评估,实行人员编制调整“跟踪问效”制度,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效益。统筹机构编制资源向镇(街)倾斜,2019年为镇(街)增加行政编制24名,事业编制345名。
       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严格落实上级用编进人管理暂行办法,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前置性地位。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格落实用编进人计划审批、出入编备案、实名制公示等制度,杜绝违规超编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