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一个硬任务,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打赢的一场硬仗。当前,全市农村环境发生了明显的改变,生活垃圾、河道垃圾以及农用物资乱堆乱放、杂乱无序等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环境焕然一新。但在成绩面前,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环境治理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这就注定了环境整治行动是“持久战”。
打“持久战”要做到行动上常抓不懈。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极有可能给一些人带来一种精神上的懈怠情绪,认为环境整治任务已经完成了,工作可以放松了。随之而来的,必然是各种脏乱差现象杀“回马枪”,出现“回潮”趋势。因此,这种懈怠情绪一刻也不能有,环境整治这根弦,一刻都不能松,步子一刻都不能停。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分建、七分管”。各级各部门要在长效管护上持续发力,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要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垃圾收储、一体化处理、日产日清机制,倡导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逐步推进城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积极探索市场化长效管护机制,逐步建立健全科学考核评价机制,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这项工作做细做实、做久做常。强化监督问责机制,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夯实责任,真正把农村环境整治这件好事做好、做实,让群众满意。同时,强化宣传教育,着力提升群众文明素质,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自觉参与到营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行动中来,从而形成上下齐动、同抓共管、人人自律、常抓不懈的良好局面,自觉建设和维护我们共同的美丽家园,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作则必成。深入持久地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是一场持久战,全市上下要思想重视、积极参与、主动维护、持续发力,努力把每一个村庄都打造成美丽乡村,让全市农民群众拥有长期持久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