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综合总第2680期 >2020-12-03编印

市发展改革局
区域能评改革试点“进行时”
刊发日期:2020-12-03 阅读次数: 作者:宋婧 李翔  语音阅读:

(上接第1版)项目实施过程中,节能主管部门应对照项目备案承诺内容,就项目涉及的生产工艺、主要用能设备选型等内容的一致性适时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对照项目备案承诺内容自行验收,并向节能主管部门备案后才可投产运行。项目达产后,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对项目实际能耗水平等备案承诺内容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并纳入“标准地”项目信用评价体系进行动态监管。
   区域能评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缩短了审批时限,建立起区域“能耗负面清单”,将原本以月为周期的能评审查时限缩短至2天,使整个备案审批流程最多跑一次。为企业节约落地成本,促使更多的好项目扎根我市,以更优的营商环境引发集聚区蝶变,为我市新能源产业集聚区提质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并指明了招引方向,为下一步继续推行“标准地”提供了基础前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