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高度重视并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经济开发区把人居环境整治作为检验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主阵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践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上下一条心、拧成一股绳,让党组织站到环境整治“前台”,将党旗“插”在整治一线,给我们做出了很好的示范。
党员干部要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践行者”。作为普通党员干部,保护生态环境就是要响应国家号召,积极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从自身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积极主动带头维护好环境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倒污水,垃圾分类投放,自觉搞好门前“三包”。
党员干部要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员”。村民是人居环境整治的主体,要想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美化乡村村容村貌,必须倡导人人参与。广大党员干部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要积极组织广大群众认真学习上级部门关于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文件指示精神,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大喇叭、张贴横幅、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爱护环境卫生的良好意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党员干部要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监督者”。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履行监督责任,发扬无私的奉献精神、忘我的工作精神,耐心且不厌其烦地对乱倒垃圾、乱倒污水、乱堆乱放等不良行为进行劝阻、劝说,逐渐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人人监督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