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9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我市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社会专家,就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安全等问题进行了询问,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就提出的14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回答。现将答问情况摘要刊登如下:
一、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吴耀文询问:
从本次执法检查和近年来我市发生的一些安全事故看,都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薄弱,重生产轻安全,心存侥幸,冒险生产的问题。特别是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下行叠加影响,不少企业面临“招工难、复工难”问题,新招工人没有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教育就上岗,缺乏起码的安全常识,无证上岗、违章作业,安全隐患极大。请问: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强制性教育培训方面,有哪些主要措施?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孙涛回答:
在安全生产强制性教育培训方面,市应急管理局主要做了两方面工作:
(一)加强严格执法检查,倒逼企业主动落实教育培训主体责任。把安全培训执法检查纳入年度执法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检查必查安全培训。凡发生死亡事故的,一律倒查企业培训责任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企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督促指导帮助企业抓好教育培训。一是组织开展全市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程、操作技能和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知识为重点,开展企业全员全岗位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推动企业管理者树立抓安全培训、促安全生产意识,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知识应知必会、安全技能应会必会。此次活动我市共有162家规模以上企业及509家规模以下企业进行了全员培训。共计有31644人参加培训。要求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二是推广使用山东省安全生产智慧培训平台和“学习铸安”APP。为应对当前严峻的防疫形势,我局及时提供了安全生产网络培训课程。组织企业参加“万名企业家复工复产安全网上培训活动”,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各项工作;组织全市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负责人及应用信息平台系统管理员参加每周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网上培训;组织全市118家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参加线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共计有990人参加培训,其中有限空间从业人员有397人。三是召开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现场观摩会。9月5日、9月24日,分别在姜山、开发区召开两场全市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现场观摩会,全市300余家小微企业参加观摩及培训会。现场会充分发挥了标杆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对全市小微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邹新占询问:
目前,我市有持证非煤矿山8处,矿山领域安全隐患不容小视。请问:我市非煤矿山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制度落实情况怎样?对于不规范的非煤矿山企业,监管部门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责令其整改?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再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田会康回答:
目前,我局对非煤矿山企业主要采取日常例行检查、联合巡查、专项整治等方式进行监管:一是按照“一矿一策”原则,主要是利用好政府购买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8家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其中5家露天开采的小型矿山每月检查1次,3家地下开采矿山企业每季度检查1次,主要检查:矿山企业是否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施工生产、是否存在越层越界开采、是否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进行施工。二是联合有关部门定期对矿山安全生产、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扬尘防治等开展联合巡查。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形成合力,对于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责令整改通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产。三是结合2020年度矿业权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工作,对8家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实地核查,该项工作将于10月10日开始,聘请专家参加,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限期进行整改,未能按期整改的企业列入“异常名录”,进行重点监管。今年以来,我局对全市持证非煤矿山企业共派出检查小组13个,出动执法人员44人次,发现安全隐患30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严格审批管理。规范审批程序,严格行政许可,严格控制非煤矿山企业数量。二是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超层越界开采、不按照方案施工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快提高科技管矿水平,完善基础建设,有效提升非煤矿山监管水平。在全市矿山企业特别是露天开采企业布设前端视频监控设备,建设市、镇两级指挥中心,对矿坑及周边重点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实现自动识别、自动预警、自动定位、自动分析、自动推送、自动处置,在最短的时间内准确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实现“人防”到“技防”。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孙涛补充回答:
目前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已全部完成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矿山企业通过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控清单,落实管控措施,排查治理隐患,大大降低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对于不规范的非煤矿山企业,我局严格监管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会诊式”执法检查。对存在的违法行为和隐患依法下达整改指令,并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治理、问题整改和事故预防措施落实到位。
下一步工作,一是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凡不符合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且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以及已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一律依法提请市政府予以关闭。二是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推进双重预防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运行。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三是抓好关键时期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大暴雨天气停产撤人等硬性规定。抓好敏感时段和重大节日安全监管。组织检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刘同光询问:
建筑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作业条件、施工人员等变化较大,施工周期较长,从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到室外配套等,整个工程约有70%为露天作业,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交织叠加,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请问:对施工现场中的这些不安全因素,相关部门采取了哪些预防措施?这些措施的成效如何?下一步将如何加强监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于胜回答: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问题主要集中在基础、主体及装饰装修阶段。在日常监督、专项拉网及季度拉网检查中,一是抓好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施工企业做好公司级、项目级、班级组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二是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围挡设置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式围挡,安装企业门头,设置门卫室把好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三是抓好深基坑、起重机械和高处作业吊篮、脚手架和高大模板、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施工现场重点工段部位和重点环节安全管理。今年以来,我局不断加强日常和季度拉网监督查检查力度,有效保障了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平稳发展,无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下步措施:一是着力强化建筑施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使企业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化、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二是继续抓好建筑施工中安全整治,重点对存在危险性较大的重大危险源、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护等进行重点整治。三是督查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开展危大工程自查自改工作,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力。四是继续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拉网检查、季度拉网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四、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陈忠刚询问:
安全生产在我市一些重点领域比较严峻,据了解,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排在前位的是交通运输领域。请问: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在防范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事故方面,有关部门都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于建波回答:
道路事故多发,除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运输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外,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部分交通道路路况较差,技术等级较低,个别路段存在安全隐患。二是部分道路安全生命防护设施不完善,警示防护作用发挥不够,特别是农村田间路防护设施缺乏。
交通运输局采取多项措施: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十三五”期间,我市累计完成投资14.5亿元,实施农村公路大中修、网化连通及预防性养护613公里,完成危桥改建9座,提升了道路通行畅通水平。二是加大安全生命防护设施投入。2015年以来,共投入资金7200万元,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600多公里。其中2016年底我市在青岛市各区市中率先完成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19年,对全市918处国省道与农村公路、生产路交叉路口的安全隐患全部进行了整治。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对影响道路安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严格处理。2019年以来,共查处“黑出租”77辆、非法网约车194辆、超限车辆1000余辆,卸货30000吨。
五、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陈忠刚询问:
近年来,我市交通运输部门在治超和重点车辆整治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重载货车非法超运问题依然存在,请问: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加强整治?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于建波回答:
采取三项整治措施:一是督促加强源头管理。对石子厂安装监控系统,联合属地政府抓好日常监管。二是开展集中联合整治行动。采取定点治超和流动治超相结合的方式,联合交警等部门加大治超力度,维护路产路权和行车安全。三是探索科技治超。结合国省道改善提升工程,探索推行智能化治超模式。今年将在G308安装不停车检测系统。下一步,将继续在G204、G213等六处重点部位安装不停车检测系统,提高治超科技化水平,确保治理效果。
六、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逄贵松询问: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高层建筑越来越多,相应的电梯数量也越来越多。特别是今年正在开展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改造,电梯的数量会急速增加,据统计,我市现有电梯数量近2000台,公众聚集场所在用电梯300多台,其中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数量接近5%。随着电梯数量逐年增加,电梯故障也会更多。请问:在确保电梯安全运行方面,我市存在哪些突出问题?造成的原因是什么?针对这些突出问题,主管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加强监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刘东回答:
我市电梯安全运行主要涉及4个方面:一是物业公司和部分业主的问题。部分物业公司安全意识淡薄,在建立落实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上有欠缺。有的电梯业主存在用物品阻挡电梯门、客梯载货等不当使用行为,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特别是新交楼房的电梯,因装修野蛮使用电梯,电梯故障频发。二是电梯维保单位的问题。有的维保单位缺少责任心,低价拿下维保合同后,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维保,以修代保,通过过度维修赢利,影响了电梯维保质量。三是电梯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电梯属于特种设备。随着电梯数量的激增,监管的压力与日俱增。四是电梯安全常识宣传普及不够的问题。宣传实际效果还不理想。现场宣传有人数和时间限制,微信公众号受众有局限,比如老人跟小孩这两个群体就覆盖不到,在电梯安全上容易出问题的往往也是这些群体。
下一步,抓好4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电梯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物业公司对电梯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维保单位维保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和落实维保技术规范,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立案查处。二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监察人员培训,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业务交流,鼓励引导公务员考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资格。三是加强电梯安全科普宣传的覆盖面。在继续做好“3.15”、安全生产月、防震减灾日等重要节点宣传外,增加日常定期宣传的频率和覆盖面。定期组织电梯安全“四进”宣传活动,全方位、多渠道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四是加强“电梯安全责任险”的推广普及。发挥保险在电梯安全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电梯安全的管控。计划在今年年底前,电梯安全责任险投保率要超过60%,其中公众聚集场所要实现100%全覆盖。
七、莱西市人大代表王伟华询问:
近年来,国内高层建筑、电影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多发,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极为惨痛。引发火灾事故的原因很多,如违规用电、违章作业,消防设施故障、灭火器材失效或者不足、消防通道不畅、人员自救互救能力不强等等。请问:针对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可能出现的火灾险情,我市做了哪些防范工作?在提升全民防火自救意识和安全素养方面有哪些措施?
市消防救援大队党委书记、教导员孙长征回答:
一是先后3次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专项会议,部署安排全市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今年5月20日,市政府通过了市消防救援大队购置重型水罐消防车、62米高喷消防车、远程供水系统及53米云梯消防车等车辆器材共计1992万元的申请。二是与公安派出所按照职责分工,每年对全市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不少于1次消防监督检查。已建立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的重点单位档案61份,建立单位明白卡61份,开展消防安全熟悉演练56家次。三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全市消防车通道、疏散逃生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等突出问题。目前,已按照标准划立消防车通道和禁停规范化建设50个住宅小区,20家公共建筑。
在提升全民防火自救意识和安全素养方面,主要采取5项措施:一是印发《关于开展消防知识“大喇叭”进社区、进大集、进农村活动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居民住宅(社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二是开展消防“微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KTV、电影院、LED显示屏及楼宇电视向群众发布消防安全信息、消防安全提示标语及消防安全宣传短片。在市广播电视台莱西之声FM100.7,每日上午、下午两个时间段播放消防安全广播提示。截至目前,播放消防安全提示标语及宣传短片5万余次。三是采取上门培训、摆摊设点等方式,深入辖区镇街、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累计走访单位198家,培训2万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四是组织辖区学校师生、家长到消防救援站进行参观学习。已有博文智星幼儿园等12家学校,260余人次到大队参观学习。 (下转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