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专题总第2655期 >2020-10-21编印

市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情况专题询问问答实录
刊发日期:2020-10-21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上接第3版)

  五是联合本地顺丰速运等平台外卖骑手和快递员成立消防志愿服务队,开展消防安全公益活动。把送餐服务升级为“消防安全知识流动课堂”,免费派送消防安全知识“大餐”。

  八、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侯春阳询问:

  电动自行车及其衍生出的代步车、助力车等车辆,因其操作简单广受欢迎,现在越来越多的群众出行都选择小型电动车。并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新的业态不断出现,比如使用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走街串巷的快递、外卖,但逆向行驶、闯红灯、高速穿越人行道、斑马线的现象时有发生,且多数人没有佩戴头盔,伤亡率较高。请问:针对这些电动自行车、快递车辆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采取了哪些有效的管理措施?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德强回答:

  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管理的现象是当前全部交通管理工作的一个重点和难点。电动自行车管理有以下特点:一是数量增加迅速。二是电动自行车性能差。三是“超标”现象普遍。四是违法行为突出。五是电动车交通事故占比较大。

  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健全完善齐抓共管机制。成立了由政法委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治理工作方案。

  二是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安全出行。对城区道路路权重新进行分配,对部分路口及路段标线进行改造。对烟台路、青岛路等城市主干道中心线适当调整,把原1.5米的非机动车道宽度,现调为2.7米,给予非机动车更多的路面通行资源,降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的风险。同时,购置了30万张反光条,免费为电动自行车张贴,并在48个重点路口安排高峰岗,大力查纠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三是提高违法成本,加强路面交通秩序整治力度。交警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的各类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倒逼驾驶人对交通法规、安全意识加强认识。组建了46人、20辆摩托车的骑警队,将城区划分为12个网格,专人巡逻,对城区路段形成巡控全覆盖。共规劝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2.2万余起,处罚1900余起。在全市建设了13处教育学习室,对不听劝导的电动车违法驾驶人,通过看录像、抄法规、民警讲解、路口执勤体验等形式集中学习,并书写保证书,目前共接收集中学习人员5600余人。协调保险公司为全市400余辆快递外卖公司电动车和驾驶人办理了强险。

  四是推进挂牌登记,强化规范管理。从去年12月份开始,组织对二轮电动自行车进行挂牌登记。我市二轮电动自行车约29.8万辆,已办理挂牌登记28.6万辆,挂牌登记率达96%(因政策原因,2000辆共享电动车暂不挂牌)。挂牌登记过程中,对电动车所有人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安全出行氛围。印发了《致广大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及相关宣传资料40万份向社会面发放,每周组织不少于2次的电视台记者随警采访行动,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和官方微博、微信不间断发布整治信息。集中曝光了2000余起电动车驾驶不文明行为。制作了1000余张电动车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宣传光碟,发放到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向全市171所中小学校发放了10万余份宣传资料。目前电动自行车事故的总起数、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了12.5%、48.1%和50%。

  九、莱西市人大代表曲智光询问:

  近年来,各地建筑施工领域多次发生涉及塔吊的生产安全事故。塔吊是建筑工地上最常用的一种必不可少的起重设备,这些塔吊如果得不到及时监测和维护,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请问:针对施工工地塔吊的使用安全和日常维护,相关部门怎样监管?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于胜回答:

  一是塔吊进场前的安全管理。进入建筑施工现场的塔吊,必须经产权单位进行全面维护保养,经青岛建筑安全设备管理协会终审通过,并进行登记注册,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多塔机作业的,需经我局监督人员审查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根据平面布置图确定的塔机位置,浇筑塔机混凝土基础。二是塔吊安装(拆卸)中的安全管理。塔吊安装前,安装单位要先在青岛市建筑起重机械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经审核通过后,由我局监督人员对塔吊质量、塔吊基础及周边环境等情况进行现场勘验,符合条件后方可进行现场安装。安装(拆卸)作业遇有四级以上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立即停止作业。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三是塔吊使用中的安全管理。塔吊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和升降标准的,要求使用单位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塔吊每使用时间超过一年,检验检测一次,对达到一定使用年限的,要求每半年检测一次。每天对吊钩、吊索和钢丝绳等易损部件进行检查,每周至少一次对各种安全保险装置、限位装置和防护装置进行保养、校验、检修,并做好记录。建立塔吊使用安全技术档案,记录本次设备使用情况。

  十、社会专家宫春波询问:

  昌隆市场、温州商贸城是市政府引进的商贸项目,曾为我市市场繁荣发展作出贡献。但由于多种原因,现在这两个市场的发展已不跟形势需要,管理较为混乱,安全隐患较多,特别是温州商贸城存在经营、储存、住宿“三合一”现象,安全生产处于无人管理状态。采光塑料板严重老化,遇到大风天气摇摇欲坠,随时有坍塌的可能。市场内外围广告牌锈蚀严重,公共照明器材严重老化,消防器材丢失殆尽,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条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请问:我市在昌隆市场、温州商贸城安全隐患整改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工作重点是什么?

  市市场发展中心副主任张仁海回答:

  市场发展中心联合住建、应急、消防等部门对昌隆市场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勘察和论证,并于2020年9月底完成对昌隆市场安全隐患部位的全面改造。一是对破损的消防供水管网进行更换。重新铺设了80米的新管道,实现了全天候供水。二是对供电设施老化破损严重的电缆线,供电设施全部换新,指导业户配备了灭火器。三是整改了排水不畅问题。在市场南门新增雨水收集池,安装了大功率强排水泵,对市场内的雨污管道进行了疏通,更换了全部雨箅子;新砌筑了地下排水渠,铺设直径300mm PVC管,安装止回阀,防止雨水回流。

  水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郑宏补充回答:

  水集街道办事处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一是对商贸城内的安全隐患情况每年开展一次全面摸排,及时要求整改,同时反馈给管理单位;二是通过张贴安全警示公告和逐户发放防火、防电等安全明白纸的形式,对商贸城业主进行安全教育和宣传;三是加强商贸城消防设施建设,在周边安装消防栓4处,加装应急灭火器8组,同时进行消防通道划线;四是为商贸城加装监控系统一套,直接联网办事处的“雪亮工程”。

  十一、社会专家宫春波询问:

  检查中发现,温州商贸城消防通道被摊位或乱停车辆堵塞,通行不畅,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会因为人员疏散不及时造成伤亡,还会因消防车辆通行不畅、不能及时扑救造成损失扩大,形成火烧连营。请问:针对这类问题,消防部门在指导街道、派出所加强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和监督检查,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方面有什么切实有效的举措?

  市消防救援大队党委书记、教导员孙长征回答:

  一是每年组织召开各镇街、派出所消防业务专项培训会,落实业务指导机制,加强交流,密切协作,实地联合检查、督导隐患。

  二是连续两年提请市消安委印发《关于印发消防监督员派驻镇(街道)工作方案的通知》,组织执法人员派驻镇街,指导镇街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三是结合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立专项小组开展整治行动,协同镇街对商市场进行消防车道划线、保证生命通道畅通,逐门逐户消防宣传教育,张贴发放宣传材料;联合辖区公安派出所对市场经营个体逐一进行隐患清查,建立“一户一策”,督促隐患整改。

  下一步工作:一是聘请专家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监督员的业务能力;二是聘请专家对各镇街实地检查,指导网格员开展消防检查,进一步提高基层网格员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水平;三是健全与商务、市场发展等部门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十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赵辉询问:

  根据新出台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标准规定,液化气瓶的最长使用年限为8年。目前,使用钢瓶液化气的多以农村居民为主,另外,小饭店、路边烧烤摊、小摊点使用钢瓶液化气的也不在少数,且大多数分散在集贸市场、中小学校和人员较为密集的商业街区周边,部分气瓶已超过使用年限,有的甚至已经使用20多年,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请问:燃气充装站点作为钢瓶液化气管理的源头,相关部门是如何监管的?采取了哪些措施防止这些充装站点给超期的气瓶进行充装?针对农村居民液化气钢瓶到期后不愿更换问题,采取了哪些行之有效的措施?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刘东回答:

  关于对燃气充装站点的监管,主要检查4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检查储气罐等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每年对储气罐的安全阀进行1次定期检校;每半年对及压力表进行1次定期校验;每3-6年对站内使用的储气罐、输气压力管道进行1次定期检验。二是检查燃气充装行为是否合规。对充装站点进行不定期抽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对超期、报废、非站点自有钢瓶进行充装等行为。三是检查充装站点作业人员资格。气瓶充装的作业人员需要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燃气充装站点需要配备至少1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四是检查有关计量工具。对站点内液化气钢瓶、充装秤、燃气泄露报警测量装置进行定期校验。

  为防止充装站点给超期的气瓶充装,主要做了3方面工作:一是开展定期全覆盖检查。对气瓶充装单位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定期检查和复查,形成工作“闭环”。二是开展不定期重点抽查。针对投诉举报情况,不定期对充装站点进行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罚。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在充装站点现场显著位置张贴公告,明令禁止使用超期、报废和非站点自有钢瓶进行充装,并列明违法后果,形成警示。我市已经出台文件对回收过期钢瓶进行财政补贴。下步,超期钢瓶存量会逐年减少。

  针对农村居民液化气钢瓶到期后不愿更换问题,2018年11月,市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下发了《莱西市关于开展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回收置换报废处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废旧气瓶回收、处置、报废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于胜补充回答:

  2020年9月,我局对全市35家液化气站发放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与用户签订《供气合同》,明确供、用气双方按照安全生产法相关要求,并由企业对燃气用户进行培训。近年来,我局每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4次以上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燃气经营、使用、储存等环节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5起,责令限期整改33起。

  针对农村居民液化气钢瓶到期后不愿更换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开展安全文化进农村、进社区活动,赢得群众理解。在店埠镇太阳城小区中心广场及集市、姜山镇锦绣花苑、三里庄等社区,开展了“安全使用液化气 创建幸福平安”宣传活动,为群众讲解到期钢瓶的危害性。在沽河街道前我乐村开展液化气使用安全普法宣传活动,给村民现场讲解液化气使用安全知识,并入户进行安检,对查出需要更换的部件免费更换,引导广大用户及时更换到期钢瓶。二是强化组织保障,明确补助标准。成立了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报废处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废旧液化石油气瓶回收置换报废处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回收范围和补贴标准等内容进行明确,其中,50公斤废旧气瓶补助45元/只、15公斤及以下气瓶补助25元/只,废旧气瓶报废补助标准为15元/只。三是开展废旧气瓶回收、置换、报废处理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在用的达到报废标准或存在质量问题的液化气钢瓶进行统一回收置换,从源头上消除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事故隐患。截至目前,全市已处置废旧气瓶近1万个,各站回收待报废瓶约1300个,拨付补助资金10.73万元。

  十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国才询问:

  据了解,目前有4个液化气站未进行升级改造,靠着周边居民、业户过近,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主管部门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整改措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于胜回答:

  目前,8月份未通过第三方安全验收的4个液化气站中,望城街道北海油气站、夏格庄利盛液化气站已改造完成,安全距离达到相关标准,10月中旬将出具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未完成改造的南墅镇金峰液化气站、姜山镇红波液化气站,已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后方可重新经营。

  下一步,住建局将帮助、督促企业尽快完成升级改造。协调市自然资源局和审批局,尽快完成金峰液化气站相关土地手续,解决无法扩建问题;积极对接姜山镇政府,研究是否可以提供相应土地,将红波液化气站整体迁移。同时,联合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全市液化气站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并抓好跟踪监督。

  十四、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马秀杰询问:

  社会、学校、家庭年年敲警钟,但中小学生夏季溺水事故还是屡禁不止,如何防范中小学生溺水问题一直是学校、家长、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安全问题。请问:有关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

  市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褚光斌回答:

  教体局建机制、明责任、强措施,采取“三个三”工作法,学生溺水发生率连续多年呈下降态势。

  三个机制: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1次联席会议分析、研判防溺水工作形势,推动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各项目标措施落实到位。2、推行联防联控机制。对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范围内的重点水域,实行了部门对口管理。对散落的沟壑塘坝实行了镇街、村庄分包管理。教育系统落实了“领导班子成员包镇联校、校长包片、中层干部包级部、班主任包班、教师包村”制度。3、严格责任追究机制。市政府和教育部门分别对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得力的有关单位、学校第一时间约谈主要负责人,同时在年终考核中予以扣分。

  三项措施:1、全方位排查。每年汛期到来之前,至少组织一次拉网式排查,建立危险水域动态管理台账。每年成立至少3个督查组,对各镇街开展至少3轮防溺水专项督查。2、全时段监管。对重点水域实行镇级专业巡逻、村级专门看护、教师志愿服务相结合监管制度,每年组织3500多人,成立800多支工作队,分区域、不定时进行巡逻监管。3、全领域整治。每年对矿井、水库、建筑深基坑等重点水域和重点部位进行“一对一”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

  三项活动:1、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广播、微信、主题班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警示教育。每年暑假,利用垃圾清运车、宣传专车,每天进城下乡、走街串巷,滚动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在全社会营造预防学生溺水的良好氛围。2、培训体验活动。每年暑假联合具有游泳培训资质的企业对中小学生进行游泳培训,增强防溺水基本常识和自救自护基本技能。3、家校沟通活动。定期召开家长会,观看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片,每年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和安全承诺书,教育引导家长切实加强对子女的监管教育,履行好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