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要闻总第2580期 >2020-06-05编印

电动车“不走寻常路”——危险!
刊发日期:2020-06-05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部分电动车驾驶人,因利用电动车轻巧方便,行驶在机动车道上,穿梭在机动车流中间,不但与机动车抢路,速度还很快,还有行人逆行,给交通安全埋下隐患。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也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在南京路上,电动车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在北京路上,行人骑电动车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