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综合总第2549期 >2020-04-10编印

莱西市出租车更新为新能源车型补贴细则
刊发日期:2020-04-10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一、补贴对象

  1.莱西市辖区取得道路经营许可证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

  2.莱西市辖区购买青岛地产新能源车型从事网约车经营的经营者。

  二、补贴标准

  1.对巡游出租车报废更新时选用北汽新能源 EU300 换电版车型的巡游出租车经营者给予一次性补贴 50000 元。

  2.对现有燃油、燃气巡游出租车以强制报废期为限,每提前一年更新的,再给予经营者 5000 元奖励。

  3.对购买青岛地产新能源车型从事网约车经营的给予经营者一次性补贴 10000 元。

  三、补贴时间起止及计算方法

  1.自 2020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巡游出租车到期报废更新和提前更新的;购买青岛地产新能源车型从事网约车经营的。

  2.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限,距离巡游出租车强制报废期限满九个月以上报废更新的视为提前一年更新。

  四、符合标准的车辆补贴资金拨付程序

  莱西市辖区出租汽车经营者购买北汽新能源 EU300 换电版车型和青岛地产新能源车型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后,持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交通运输局出租车管理办公室进行确认,并签订运营服务承诺书,保证营运车辆各种证件齐全有效,5 年之内不得买卖、转籍或转让;出租办将有关手续提供给市工信局审核备案后,由市财政局统一进行资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