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健康总第2458期 >2019-10-18编印

健康扶贫惠民政策
刊发日期:2019-10-18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住院“先诊疗、后结算”机制,设立健康扶贫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实施“三免两减半”惠民政策( 镇街卫生院为贫困人口提供中药免费代煎服务。贫困人口在纳入定点医疗机构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医免收个人自付的一般诊疗费,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免收个人自付的普通门诊挂号费、减半收取个人自付的住院期间大型医用设备检查费和副主任、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规定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贫困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