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费三筛政策(孕妇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青岛市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筛查的孕妇和新生儿。
1.夫妇双方或一方是莱西市户籍的孕妇。2.父母双方或一方是莱西市户籍的活产新生儿。3.以上情况中,若女方(母亲)是青岛市其他区市户籍的则到女方(母亲)户籍所在地办理报销手续。4.在我市居住一年以上并纳入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范围的流动人口,并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加盖公章)。
免费无创DNA产前检测及羊水穿刺产前诊断(羊水穿刺产前诊断、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检测。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夫妇双方或一方是莱西市户籍(若男方是莱西户籍,女方为青岛市其他区市的,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报销手续)的孕妇。
对以下人群提供免费的羊水穿刺产前诊断服务报销费用:
1.非高龄孕妇(预产年龄<35岁)产前筛查21三体风险值≥1/270,18三体风险值≥1/350;2.高龄孕妇(预产年龄≥35岁)产前筛查21三体或18三体风险值≥1/1000;3.在青岛市产前诊断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筛查的孕妇。
对以下人群提供免费的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检测服务项目:
1.符合第一条的人群,经充分告知仍拒绝接受羊膜腔穿刺手术的孕妇;2.非高龄孕妇(预产年龄<35岁)产前筛查21三体或18三体风险值为临界风险的孕妇;3.在青岛市产前诊断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筛查的孕妇。
农村妇女免费两癌检查(乳腺癌、宫颈癌筛查)。
为本市35~64岁的农村户籍妇女根据上级下达任务数量进行免费筛查。
母婴三阻断免费快速检测(艾滋、梅毒、乙肝快速检测)。
为所有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在建册时主动提供一次快速检测。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包括基本信息和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实验室及必要的影像学辅助检查等,以识别其影响生育的危险因素)。
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至少一方为农业人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至少一方具备本地户籍或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纳入人口计生服务管理范围的流动人口。
国家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工作(在上门发放、免费发放点发基础上,合理布局设置药具自助发放机,畅通药具发放渠道,方便育龄群众自行领取药具)。
辖区内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中使用避孕药具的育龄妇女。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为符合政策准备怀孕或孕早期的农村育龄妇女每人每天免费增补0.4毫克叶酸(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畸形或正在服用抗癫痫药物的高危待孕或孕早期妇女,每人每天免费增补4毫克叶酸),保证其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的服用量。符合政策准备怀孕或孕早期的农村育龄妇女(含流入的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
农村和城镇无业育龄群众接受避孕节育技术服务。享受孕环情监测,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人工流产、引产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
未成年独生子女病残救助
从申请救助之日起至子女年满18周岁,每年给予救助1000元。
救助对象及条件:户籍在莱西市行政区域内、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年龄在18周岁以内且持一、二级残疾证的未成年病残独生子女。
申报流程:申请救助当事人持病残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一、二级残疾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莱西市未成年病残独生子女救助审批表》,经村(居)民委会调查核实后,镇街卫计办进行初审,市卫生健康局进行复核、审批。
公益金(未成年独生子女死亡)救助政策:
服务措施:一次性给予救助1000元。
救助对象及条件:户籍在莱西市行政区域内、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年龄在18周岁以内意外死亡。
申报流程:申请救助当事人持未成年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医学死亡证明,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莱西市未成年独生子女意外死亡救助审批表》,经村(居)民委会调查核实后,镇街卫计办进行初审,市卫生健康局进行复核、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