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国内国际总第2426期 >2019-08-20编印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刊发日期:2019-08-20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科研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