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要闻总第2410期 >2019-07-23编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天为百名农民工追薪17万元
刊发日期:2019-07-23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记者 姜慧 通讯员 王涛  孙显国
  7月10日上午9时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接到张某某称位于院上镇某蔬菜合作社拖欠140余名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后,立即派劳动监察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经了解,该果蔬合作社成立于2018年2月,负责人李某在经营合作社期间雇佣周边村庄农民生产,因合作社亏损,目前尚拖欠百余名农民工工资20余万元,工人手中无任何证据。该合作社已于今年6月底转让给他人。期间李某始终拒接电话,不出面解决问题。至此劳动监察人员已落实相关情况,履行法定程序,建议职工到劳动仲裁先确认劳动关系,然后通过仲裁或再由劳动监察处理就可结案。
  看到烈日下农民工无助的眼神,考虑到走法律程序时间漫长,可能丧失处理问题的最佳时机,劳动监察员决定趁热打铁,想尽一切办法维护农民工权益。
  通过多方打听,执法人员终于得知李某的住址。到其家中寻找,其妻称李某外出务工,但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无可奉告。交谈中,劳动监察员通过观察家中物品,认为李某外出的可能性不大,而是李某故意躲避。劳动监察员佯装离开,实则决定躲在其住址周围“守株待兔”。当天傍晚,便将外出归来的李某堵在家中。交谈伊始,李某对拖欠工资一事矢口否认,顾左右而言他。在劳动监察员严厉指出拖欠众多劳动者工资违法行为将受到刑事处罚的严重后果时,李某深感不安。表示虽因经营不善已欠外债数十万元,无力支付工资,但愿尽最大努力筹集资金为工人补发工资。第三天下午,在劳动监察员协调下,李某与140余名农民工就工资问题达成一致,一次性了结双方之间纠纷。李某当场为农民工补发工资17余万元,欠薪事件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