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要闻总第2404期 >2019-07-11编印

群众利益无小事
刊发日期:2019-07-11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张所海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任职时,曾写过一篇《心无百姓莫为“官”》的文章,文章中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
  对老百姓来说,他们的日常起居、出行,水电暖等身边每一件琐碎的小事,都是实实在在的大事,有的甚至还是急事、难事。如果这些‘小事’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会影响他们的思想情绪,影响他们的生产生活。
  知民情解民忧,方能聚民心。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必须感恩群众、以实际行动回报群众。因为人民群众养育了我们的党、成就了我们党的伟大事业。人民群众给了我们干事创业的舞台、施展才华的天地。党员干部要把情系在群众中,把利谋在民生上,只有把群众利益时刻放在心上,对群众充满真情地去服务,才能把基层工作做好,才能凝聚人、得民心。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党员干部要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需要出发,用海纳百川的心胸、闻过则喜的态度听取意见,广纳民意、广集民智。要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让他们参与发展、支持发展、推动发展和监督发展,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的成果。
  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我市在深入细致体察民情、真情实意关注民生、立行立改反映民意,集中解决领导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和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上,受到了基层群众的普遍欢迎和认可,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依赖,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群众利益无小事”,既是我们做好群众工作应有的最基本的态度,也是我们党员干部应该牢记的大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不能含糊,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唯有如此,才能增进党员干部与群众的感情,党和政府才能得到群众的真心拥护,才能最大限度的凝聚民心,从而积聚起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