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国内国际总第2382期 >2019-05-31编印

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的行业介绍
刊发日期:2019-05-31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接上期)
  保险推销行业,属于委托代理关系
  保险推销行业的人事制度是“代理制”,而非雇员制。营销员一头联系着保险公司,一头联系着被保险人。
  2015年6月,徐智慧通过成都一家保险公司的考核,从事保险销售工作。其间,徐智慧取得了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资格证书。
  依据保险公司与她签订的《保险代理合同书》,她可以在成都区域内销售该保险公司的产品,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向其支付代理费。
  去年10月,徐智慧因与新来的部门主任发生矛盾,被保险公司以违反相关制度规定为由,解除与她的保险代理关系。一气之下,徐智慧将保险公司起诉到了法院。
  徐智慧认为,她每天到公司签到,接受公司的管理和监督。虽然名义上与保险公司系代理关系,但实质上是劳动关系。因此,她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两倍的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以及缴纳社会保险。
  最终,法院没有支持徐智慧的诉求。承办法官告诉记者,保险法第117条第一款规定,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属于民事代理关系。从合同履行情况看,虽然保险公司要求徐智慧遵守公司管理制度,接受公司管理和监督,并参加有关培训,但这种管理和培训是保险公司拓展业务和提高保险代理人工作能力的需要,不能等同于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管理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