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要闻总第2349期 >2019-04-03编印

严惩破坏生态行为
刊发日期:2019-04-03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石羚
 
  近日,针对违法毁林、搞违建的黑龙江牡丹江市“曹园事件”,相关部门快速响应。经初步查明,涉事企业存在违法采伐、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行为。牡丹江市责成涉事企业即日起开始自行拆除违建。此举再次体现了生态红线不能逾越、有一起处理一起的坚定态度。
  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这是党和政府一以贯之的立场和态度。良好生态环境是一笔既买不来也借不到的宝贵财富,破坏了就很难恢复。违法毁林、搞违建,既逾越了法律边界,更是“吃祖宗饭砸子孙碗”的事。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只要越雷池一步,就应该受到惩罚,决不手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史上最严格”的环保法、“史上最大规模”的环保督察,到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党中央对保护生态环境高度重视,创造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力度最大、举措最实、推进最快、成效最好的时期,打破长期以来“经济发展一手较硬、生态环境保护一手较软”的怪圈。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经济从根本上讲是有机统一、相辅相成的。我们既不能因为加快发展的冲动就心怀侥幸,阻碍向绿色发展的真正转型;也不能因为经济发展遇到一点困难,就开始动铺摊子上项目、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念头。面对发展压力、考核要求,能否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改变土地财政、“先上车后补票”等不良发展模式,拷问着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心和能力。
  生态环境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也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山明水秀的自然生态离不开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新时代展现新作为,我们才能激发出生态保护的新能量,让绿水青山承载起美丽中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