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法治总第2322期 >2019-02-14编印

人民调解的主要步骤
刊发日期:2019-02-14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1)告知权利义务。在调解开始前,调解人员应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原则和效力,以及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双方当事人陈述。在调解开始后,调解主持人要积极、耐心地引导当事人进一步讲清纠纷的事实真相,并在当事人陈述的过程中进一步查明事实,分清双方当事人责任,对于个别当事人在此过程中故意歪曲事实、无理纠缠的,调解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3)实施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根据当事人的特点和纠纷的性质、难易程度、发展变化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向当事人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帮助当事人端正对纠纷的态度,消除对立情绪。并且在调解过程中应当密切注意当事人情绪和周围情况的变化,及早发现纠纷激化苗头,通过调解活动防止矛盾激化。
(4)达成协议。调解人员通过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消除隔阂,引导、帮助当事人达成解决纠纷的调解协议。